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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安医学院关于做好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暨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2017年05月26日14:35  西安医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导师:

    根据《西安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及论文答辩程序》及研究生培养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17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暨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答辩须满足条件

(一)课程学习修满学分,成绩合格;

 (二)临床实践考核合格;

 (三)论文开题报告已全部提交;

 (四)中期检查按时完成;

 (五)学术活动修满学分;

 (六)至少发表学术论文1篇;

 (七)论文预答辩合格;

二、答辩申请及资格审查

 (一)纸质申请

  6月5日前,拟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经导师组长签字同意后提交研究生处审查。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西安医学院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

   (2)已发表论文的原件、复印件(封皮、含本人期刊的目录、正文);

   (3)《西安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评审意见表》;

   (4)《西安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登记表》;

   (5)答辩海报2张;

 (二)网上申请

   6月15日前,经研究生处审核同意答辩的所有研究生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申请答辩。

三、临床能力考核、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一)临床能力考核

  1.按照陕西省卫计委的要求,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

  2.参加我校组织的临床能力毕业考核;

 (二)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1.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处统一送2位专家进行盲评,2份都通过后才能答辩;若其中1份未通过,须在送审1位专家评审;若2份都未通过,则须认真修改,推迟答辩。

  2.学位论文答辩时间

      2017年5月25日——6月15日截止

  3、学位论文答辩地点

    各附属医院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教学部门进行安排。

  4、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导师组长负责安排,本组导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答辩主席、答辩委员和秘书共5-7人组成,其中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具有高级或中级职称,从中确定一位学术水平较高的委员为答辩主席。答辩秘书1名,负责答辩委员会会议记录等工作。

答辩后提交资料清单如下:

(1)西安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

(2)西安医学院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

(3)西安医学院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4)西安医学院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会议记录

(5)西安医学院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会议决议            

(6)学位论文(2本)      

四、学位申请

   申请学位的学生,请于2017年6月20日前,登录研究生处网站(http://59.75.114.215/→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管理→学位申请)一栏,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学位信息。(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所有环节完成才可申请)                                                    

五、注意事项

    (一)本文中涉及答辩申请的相关表格均可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二)2017届研究生学位授予全流程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

    (三)请各联合培养基地及研究生导师务必精心组织,做好2017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各位研究生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完成,以免影响学位授予工作。

    (四)各联合培养基地可于即日起派人来研究生处领取答辩材料。

    (五)答辩结束后,请将所有答辩材料交回研究生处归档。


原标题:2017年西安医学院关于做好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暨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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