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院(部、系)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及要求
2017年西安市科技计划设立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支撑计划、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计划、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两创基地建设计划、科技金融结合计划、知识产权强市计划、农业科技创新计划、社会发展引导计划、创新环境建设等九类计划,依托高等院校可申报的项目类别主要是:
1.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支撑计划——高校院所人才服务企业工程;
2.社会发展引导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
(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支撑计划——高校院所人才服务企业工程
引导高校院所科技人才,服务本地企业技术进步,支持其开展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活动。
1.申报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2.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在绩效评价、年度考核、职称评定等方面有对科技人员开展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的激励制度;申报的项目处于在研阶段,已与本地企业签订技术研发合作协议或合同;项目完成后须形成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
3.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4.执行期限:2年。
5.申报材料:申请者提交项目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可行性报告、合作协议、技术需求方投入或承诺配套资金证明。
(二)社会发展引导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
以“品质西安”建设的重大需求为导向,围绕建设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陕西自贸区(西安)等开展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参考。
1.支持方向:
(1)“品质西安”建设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围绕西安经济发展、城市治理、对外等策略与措施开展的研究。
(2)西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问题研究。围绕国家授权的17项改革举措,研究组织实施的方法路径、改革经验的梳理总结、新形势新问题的应对举措等。
(3)陕西自贸区(西安)“相关政策研究。围绕航空航天、商贸物流、文化旅游、能源金融四大产业,研究扩大的正面清单,为内陆地区改革探索有效路径,更好支撑“***”战略的实施。
(4)“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城市建设研究。科技资源集聚中心、科技创新交流中心、科技成果国际交易平台等建设研究。
2.申报主体:有管理学科的高校院所、研究机构等。
3.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职称;申报项目必须在指南所列的支持方向上选题,题目自拟;研究成果应突出系统性,政策建议具有可操作性。
4.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5.执行期限:1年。
6.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研究可行性报告,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课题组前期研究基础等证明材料。
二、注意事项
1.已获得市级专项资金扶持未验收结题或同一年度内已申报市级其他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除项目自筹资金外,项目单位应具备筹集科技计划实际扶持资金与申请资金差额的能力,并需出具承诺函。
2.所有计划须在“西安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填报(通过网址www.xaxmk.gov.cn,点击“申报用户”注册登陆),填报要求另行通知。
系统中项目提交上报后无法退回更改,将直接上报到西安市科技局、财政局,请申报人核实无误后提交。
3.指南中发布的八类计划(除两创基地建设计划外),同时须在西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申报系统中填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支撑计划、社会发展引导计划登陆西安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kjjh.xainfo.gov.cn/),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无需传送附件)。可行性报告等按提供的规范格式编写,相关申报表格和编制提纲可在西安科技网下载。
4.所有项目要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5.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两年(2017.01—2018.12),软科学研究项目为一年(2017.01—2017.12)。
6.形式审查时间:2017年1月4日。终材料提交时间: 2017年1月6日。《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从申报系统中导出并排版)、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以及指南要求的其他材料,简装成册(一式6份及电子版,勿另行加装其他材质封面)报送科技处科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杜永峰 屈乐 张莹
联系电话:88382127
科技处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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