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新生入学资助相关证明材料说明
一、《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用途及注意事项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绿色通道”及其他校内外各项资助项目的重要依据。学生在填写中需注意,表格中后的公章必须为学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
二、《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用途及注意事项
《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资助工作,是认定入校后重点资助帮扶对象的重要依据,是享受国家、陕西省及学校精准资助的有关资助措施的基本条件。学生在填写中需注意,表格中的“县(区)扶贫办审核意见”部分必须填写完备详实,并加盖生源地县(区)扶贫开发部门公章。另,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只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不需要再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此外,按照8月11日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有关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陕西省扶贫办已将全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的新数据反馈给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比对后将分发给省内各高校,因此陕西籍新生不用持《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到县(区)扶贫部门盖章,但外省学生需持《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方可认定为精准资助的对象。
如有未尽事宜,同学们可关注“UFE西财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zzzx6066)留言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一如既往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疑答惑、顺利入学和成长成才提供强有力的帮助与支持。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