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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招生政策

  2017年06月11日11:22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招生政策一:成绩优秀升温大
  相应专业每年选拔近 2% 成绩优秀的二年级学生到温州大学本部学习,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温州大学毕业文凭和授予温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招生政策二:卓越新生有奖励
    学院设立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被我院录取的浙江省普通类一段且排名在我院前列的新生。其中,第1名到第10名奖金额为5万元/人;第11名到第30名奖金额为2万元/人。
招生政策三:专业转换可确保
  学生在校期间共有四次转专业申请机会;浙江省普通类位次号在前50%的考生,入学可以确保转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实验班、土木工程创客实验班除外)。
招生政策四:国际交流多元化
  学院与美国休斯顿大学、英国密德萨斯大学、法国雷恩高商学院、韩国朝鲜大学 、台湾大同大学、 SAF海外学习基金会等开展深入合作交流,瓯江学子还能享受温州大学的国际合作办学资源。
▲咨询方式:

 

招生热线:0577—86689999
招生网址:
 
 2017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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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咨询:登陆进行在线留言。
巡回咨询:6—7月份在浙江省内各主要城市举行巡回现场咨询,详情请关注招生网新动态信息。
现场咨询:浙江省普通类志愿填报期间(6月23日-6月27日、7月15日-7月23日),在校内及省内部分地区设立现场咨询点,安排志愿填报专家答疑解惑,面对面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建议。
学校咨询现场: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北校区瓯1-330会议室
 

原标题:2017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招生政策


招生信息
手机版:2017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招生相关政策(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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