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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武夷学院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2018年11月26日09:17  武夷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为了保证2017年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通过,特制订如下录取规则。

第一条  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使用艺术类福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

第二条  执行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分政策。

第三条  考生高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福建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

第四条  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取排序。综合分计算办法:

(一)美术类专业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编导类专业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第五条 预录取排序时,若出现专业文化综合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排列顺序:

美术类:文科美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美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编导类:文科编导类按文化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编导类按照文化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六条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武夷学院

201746

 


原标题:2017年武夷学院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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