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职业学院
2017年新生入学须知
亲爱的同学:
根据高等职业院校招生条件,经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批准,你已被我院录取,在此向你表示热烈的祝贺。为了使你做好入学前的准备工作,现将入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17年9月1日至9月2日,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需向学院请假(请假电话:0631-5710129),凡在规定期限内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必带证件及迁移手续
1.录取通知书。
2.本人身份证。
3.中学档案(考生自带,不接收邮寄)。
4.党、团关系迁移到威海职业学院党、团委(威海市以外的学生党员通过威海市委组织部转移到威海职业学院党委)。
5.山东省内的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山东省外的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愿办理户口迁移(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到“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1号”)。
三、需交费用
1.学费:文史类专业(经济管理系、国际商务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对应专业)48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交通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生物与化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对应专业)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音乐表演4个专业)5500元/生·年;校企合作专业8800元/生·年。
2.住宿费:按照800元/人预收,来校入住后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多退少补(4人间:1200元/生·年;6人间:800元/生·年;8人间:500元/生·年;2人间:400元/生·年)。
3.生活用品费(含床上用品费、运动服费):按照700元/人预收,终以省统一招标采购价格为准扣费。
四、交费办法(缴费咨询电话:0631-5700499)
1.为了方便新生入校交费和在校生活,我院为新生办理了两张银行卡(中国建设银行卡和中国农业银行卡)。农行卡用于交纳学费、住宿费及生活用品费,建行卡用于在校期间奖助学金的领取及与学院其他资金结算业务。
2.请使用我院提供的农业银行卡办理预交费手续,银行卡一经启用请立即持身份证到网点柜台修改密码,以确保资金安全。我院将在2017年8月29日委托银行代扣各项费用,请在8月29日之前务必将应交学费、住宿费和生活用品费合计款项足额存入我院提供的农业银行卡中,农行卡没办成功的,所交费用都存到建行卡,可以多存,扣完上述费用后剩余的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学费收取全部采用银行卡代扣方式,为方便办理入学手续,请按时足额存款。
3.成功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需在8月29日前至少存入农行卡700元,用于代扣缴纳生活用品费。并于8月27日前登录威海职业学院迎新系统,在绿色通道填写助学贷款金额,贷款到账后统一办理学费、住宿费转款,多退少补。报到时请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办理相关手续。
五、学生资助政策(咨询电话:0631-5701958)
1.实行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实行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个人申请可于每年暑假期间办理助学贷款。
3.实行学院奖助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学院各类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临时生活补助等。
4.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
5.应征入伍学生可享受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
6.我院对普通文理科前五名考生、高考特长生(包括艺术和体育)、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荣誉等优秀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在入学一个月后,履行相应手续,进行减免。
六、报到事项(咨询电话:0631-5700222)
报到期间5:30-23:00学院在威海汽车(火车)站、威海港客运站设有新生接站处。其他时间可在威海汽车(火车)站乘115路公交汽车或乘K1、K2、K6、1、12、41、101、113、118等路公交汽车到北竹岛站点转乘117路公交汽车到威海职业学院站点下车;在城铁威海北站乘K5路公交汽车到威海职业学院站点下车。在威海港客运站乘24、53等路公交汽车到北竹岛站点转乘117路公交汽车到威海职业学院站点下车。
学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科技新城(初村北海)
招生热线:0631—5700555 5711688 5711566
招生QQ专线:
学院网址:
邮政编码:264210
威海职业学院
二○一七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