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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武汉音乐学院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

  2017年03月01日11:10  武汉音乐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武汉音乐学院简介

武汉音乐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音乐学院之一,也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学院组建于1953年,座落在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的武昌古城,分为毗邻的滨江校区(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和解放路校区(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55号)。学院音乐与舞蹈学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于1956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开始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设置有音乐学、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和舞蹈编导6专业,包含17个专业方向,涵盖音乐理论研究、音乐表演与创作、舞蹈表演与创编等领域,已形成了教学、科研、创作与艺术实践四位一体学科专业体系。学院同海内外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高等院校下设的音乐艺术学院、各类各级艺术团体开展有广泛的学术及艺术实践交流活动。

二、全国联招报名与考试

1、报名条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名条件的港澳台地区学生,均可报名。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根据专业需要制定的补充规定。

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报名,考生可向联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咨询,并索购《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考试大纲》,也可登录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cn)查询。

3、考试科目:根据联招办的规定,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是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理工农医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是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目类别满分为750分。从2017年起,联合招生考试大纲有微调,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理科考试大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文科考试大纲》(第2版)。各报名地点备有考试大纲出售,考生可径往索购。

4、考试时间、地点:以内地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当年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考试规则以各考点向考生公布为准。

三、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2017年我院计划招收港澳台地区本科生(根据考生生源情况,我院保留不录满权利)。我院不招收预科生。专业目录如下(各专业均文理兼收)

专业代码

专  业

招考方向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五年

130202

音乐学

音乐学理论

五年

艺术管理

四年

音乐教育

四年

130308

录音艺术

录音艺术

四年

130201

音乐表演

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

五年

演唱(民族唱法、美声、通俗唱法)

四年

中国乐器演奏(二胡、琵琶、扬琴、古筝、古琴、阮、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器)

四年

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巴松)、竖琴、西洋打击乐器〕

四年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

四年

通俗乐器演奏(古典吉他、萨克斯管、爵士鼓)

四年

130204

舞蹈表演

舞蹈表演

四年

130206

舞蹈编导

舞蹈编导

四年

四、专业校考报名、考试与成绩查询

报考我院的考生,除须参加联招办组织的全国联考外,还须参加我院的专业校考,程序如下:

(1)报名考生在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ks.***.cn)的下载专区下载《港澳台地区学生专业考试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于201752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wyzb@***.cn

(2)现场确认考生须2017526日(9:00-12:00)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现场确认(含领取准考证缴纳报名费手续。港澳地区考生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全国联招考试准考证”原件,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全国联招考试准考证”原件。

(3)考试2017526日。

(4)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我院会及时发布考生成绩及合格分数线,请随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新通知

(5)注意事项:报名考试费为每人60/科,现场确认时收取;每位考生13个招考方向;报考演奏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乐器自备(钢琴、电子管风琴、竖琴除外)。

五、专业校考考试要求及录取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

科目及要求

1、作曲:根据给定的材料现场写作歌曲1首;

2、演奏(乐器不限):乐曲1首,曲目自定。

录取

全国联考文化课达到国家划定的分数线、校考专业结构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即可录取(专业结构成绩=作曲70% +演奏30%)。

2)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音乐教育

科目及要求

演唱歌曲1-2首或演奏乐曲1-2首,乐器不限。

录取

全国联考文化课达到国家划定的分数线、音乐表演校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即可录取。

3)指挥

科目及要求

1、指挥:指挥1首管弦乐队作品或1首合唱作品(自备录有所指挥作品的音响)

2、钢琴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定。

录取

全国联考文化课达到国家划定的分数线、校考专业结构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即可录取(专业结构成绩=指挥70% +钢琴演奏30%)。

4)演唱

科目及要求

演唱歌曲12(可使用自备的伴奏音响、也可清唱,如需钢琴伴奏,我院可以免费提供)

录取

全国联考文化课达到国家划定的分数线、音乐表演校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即可录取。

5)中国乐器、西洋管弦(打击)乐器、键盘乐器、通俗乐器演奏

科目及要求

演奏乐曲1-2(民族打击乐及西洋打击乐可任选打击乐器进行考试;考试所需乐器如需我院提供,请在《港澳台地区学生专业考试报名表》中注明)

录取

全国联考文化课达到国家划定的分数线、音乐表演校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即可录取。

6)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科目及要求

1、舞蹈基本功:①踢、搬、控前旁后腿;②小跳、中跳、劈叉跳、横双飞燕(男)、蹉步撩腿大跳、紫金冠、蹉步拉腿跳、飞脚(男)、旋子(男)、蛮子(男)、蹦子(男);四位转、平转、挥边转或旁腿转;点翻、串翻、扫堂(男)、赞步(男)。以上各种技巧可以作复合性的展示,基本功考试穿练功服(女:体操服、裤袜;男:汗衫、紧身练功裤);2、舞蹈表演(三分钟以内,自备伴奏CD)。

录取

全国联考文化课达到国家划定的分数线、校考专业结构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即可录取。

六、入学与身体检查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我院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我院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我院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

七、收费标准

录取的港澳台地区学生应缴纳学费和其它相关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滨江校区)

联系部门: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30060

咨询电话:+86-27-88076720

   真:+86-27-88076721

 址:http://zsks.***.cn

九、其它

1、按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文件规定,学生可免修政治理论课和军训课;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院授予其相应学位。

2、若教育部及联招办2017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3、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就业处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发布信息。

4、本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原标题:2017年武汉音乐学院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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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2017年武汉音乐学院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报名条件、考试科目、报名时间、收费标准、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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