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7年武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经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2017年武汉音乐学院附中初中录取方案及高中“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原则如下:
一、初中录取方案
1、各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分数线为85分。
2、各专业方向总结构成绩分数线:
方向 | 分数线 |
作曲 | 80 |
钢琴 | 83 |
打击乐器 | 75 |
大管 | 69 |
大提琴 | 69 |
单簧管 | 69 |
萨克斯管 | 69 |
小提琴 | 69 |
圆号 | 69 |
长号 | 69 |
长笛 | 81 |
二胡 | 80 |
古筝 | 83 |
竹笛 | 80 |
舞蹈表演 | 80 |
3、凡考试作弊或有缺考科目的考生一律不录取。
二、高中“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原则
1、各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分数线为95分。
2、各专业方向总结构成绩分数线:
方向 | 分数线 |
作曲 | 75 |
钢琴 | 82 |
打击乐器 | 79 |
大提琴 | 79 |
低音提琴 | 75 |
古典吉他 | 75 |
萨克斯管 | 75 |
小号 | 75 |
中提琴 | 79 |
圆号 | 79 |
长笛 | 81 |
小提琴 | 84 |
二胡 | 81 |
古筝 | 79 |
琵琶 | 79 |
唢呐 | 75 |
竹笛 | 79 |
舞蹈表演 | 79 |
3、凡考试作弊或有缺考科目的考生一律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4、特别提示:
(1)请报考高中的考生在获知本人中考成绩后,立即将中考成绩单加盖所在地招生部门公章,连同本人中考准考证复印件邮寄至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430060。
(2)凡达到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标准的考生,可于4月28日至5月15日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点击“成绩查询系统”栏目,凭考生今年在我院附中网上报名时已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我院不再向每位合格考生邮寄纸质“专业考试合格证”。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