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生报到须知
一、 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于2017年9月6日到校,凭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报到手续。由于接待方面的原因,请不要提前或推迟到校。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学校,经同意后可延迟至2017年9月8日之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按省招办要求,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被视为自动放弃的考生名单,将提交到省招办,省招办将未报到考生的录取信息予以注销,取消录取资格,被注销考生无法取得电子注册学籍,不能参与补录。
二、报到时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一寸免冠登记照6张,两寸免冠登记照4张。
三、自带档案。凭入学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招办或毕业学校提取学生档案,报到时带至学校交班主任。
四、带党、团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通过市、县党委组织部转,抬头为“武汉大学党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持团员证通过基层团委转,未颁发团员证或团员证遗失的团员,须持基层团委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团员档案由基层党、团委封口盖公章交本人带至学校。
五、户口迁移:
1、入学时根据本人意愿决定是否迁移户口,迁移户口者,毕业就业后根据国家当年政策办理户口落户。
2、武汉市城区学生不需迁移户口,武汉市郊区生源欲迁移户口者,直接将户口薄交学校网上迁移(户口薄次年1月份左右才能退还)。
3、市外学生须迁移户口者,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报到时由本人携带户口迁移证上交至学校户籍管理部门,不要邮寄。户口上要清晰写明本人现用姓名(应与入学通知书一致),曾用姓名,出生年月日,籍贯,出生地,户口上必须带有身份证号(应与高考报名身份证号一致),并不得自行涂改。凡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一律不办理入户手续。
4、当年入学新生须当年迁移户口,办理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13日前,过期不予办理。户口迁移到学校后,在校期间除退学外,一律不得办理户口迁移。
六、在校学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违反者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条例严肃处理。
七、国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和生源地信用贷款政策:
1、请所有新生报到时将填写真实、完整且章证齐全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交班主任。(注:盖章单位的联系方式、联系人、邮政编码必须清晰,学校将核实表中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资助资格。)
2、报到后,新生中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和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的材料,经班级、学校评审后符合国家规定的资助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
3、资助基本程序:学生提交申请表和调查表→班级评议→院学生资助部门审核→审核结果公示→报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发放资助金。
4、生源地信用贷款政策:这是国家针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项优惠助学贷款政策。每年的7-8月为申请受理期。具体申请过程可到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具体政策解读见附件
5、所有资助资讯均可点击“湖北教育信息网→学生资助”查询。
八、新生应征入伍,需于报到之日持《入伍通知单》到学院办理保留学籍和休学手续,如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学院将做未报到考生处理,取消录取资格,不能电子注册学籍。
九、请备带下列款项:
1、需住宿者以班为单位统一安排,根据住房条件,住宿费:580―1200元/年不等。
2、体检费35元。
3、学费: 5000元/每人每年。
护理专业报考专升本衔接助学班的同学另准备衔接助学班学费2500元。
4、武汉市大学生医疗保险185元/年,3年共555元。
5、教材:800元左右(报到后以班为单位据实收取)。
6、学平险50元/年,3年共150元(自愿)。
7、工作服费(报到后以班为单位据实收取)。
以上1~4项费用为报到时学院统一收取,必须用各银行银联卡交付。
十、住宿者自备床上及生活用品
十一、学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七号(武船斜对面)
十二、乘车路线:
① 地铁4号线复兴路站出站后往江边方向800米。
② 乘43、539、571、609、717、578、510、514、541、573、706、566等公交人民医院站或张之洞路解放路站下车往江边方向6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