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港澳台研究生考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一)学校统一划定外语复试分数线,报考硕士考生的外语成绩不低于20分,报考博士考生的外语成绩不低于25分。
二、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为5月10日—5月30日。
(二)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要求由各培养单位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
(三)培养单位安排专人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所在学校培养单位开具的毕业证明、大学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复试费用由各培养单位按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
(五)初录名单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7年5月31日前交研究生招生工作处214室。
各有关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认真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特此通知
原标题:2017年武汉大学关于做好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