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政审
拟录取考生须下载附件一政审表(此政审表须盖党章,应届生可以让所在学院的党政部门政审,非应届生可以在所在单位或者档案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政审),于4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交到)我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兴B210),邮编:300387,电话:022-23766330,收件人: 晁老师(全日制)、 舒老师(非全日制)。邮寄方式只接受中国邮政EMS方式。
二、关于人事档案
拟录取考生人事调档函已通过挂号信方式寄出,挂号信编号以及已经收到政审表情况请下载附件二查阅(随时更新)。非应届生于5月15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至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应届生于7月10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至我院研究生办公室。本院2017年应届考生档案已在我院,不用领取调档函。
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兴B210),邮编:300387,电话:022-23766330,收件人: 晁老师(全日制)、 舒老师(非全日制)。邮寄方式只接受中国邮政EMS方式。
三、关于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由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于5月下旬统一寄送,考生通讯地址4月下旬或5月上旬可直接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修改。(少民、定向就业录取考生须将协议寄回研招办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22-23766330或者添加“天津师大法学院2017级研究生”微信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