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高职升本考生领取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1、已被我院录取的高职升本考生请本人于 5 月 27 日(上午 9:0 0——10:30)领取录取通知书,学费、教材及住宿等其他费用详见录取通知书。逾期不领取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2、领取通知书时请本人持身份证、文化准考证、毕业证(学生证)和我院“专业准考证”进行身份确认。
3、凡考生为应届毕业生,且已被我校录取,若在 2017 年 9 月前未能取得高职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4、确认时间:2017 年 5 月 27 日
上午9:00—10:30
地点:天津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办公楼104
天津美院招生办
2017 年 5 月 24 日
原标题:2017年天津美术学院高职升本考生领取录取通知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