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生:
现将我校2017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外地与非“自取”考生:
您的录取通知书已于2017年7月4日采用邮政EMS寄出,请注意查收。
二、自行领取:
1.范围: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天津科技大学”者,如所填相应具体地址为“河西校区或者滨海(泰达)校区”,请分别到相应校区领取。
2.领取时间:
河西校区:7月5日—7月7日上午8 :
30 —
11 :
30;下午14 :
30 —
16 :
30
滨海(泰达)校区:7月5日—7月7日上午8 :
30 —
11 :
30;下午14 :
30 —
16 :
30
3.领取地点:
河西校区:行政办公楼三楼研究生院 电话:60600279
滨海(泰达)校区:1号楼205室研究生院 电话:60600124
4.领取要求:领取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他人代领,请同时携带代领人及考生本人身份证。
三、注意事项:
请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信函后仔细检查所包含材料,包括:
1.录取通知书(请注意新生报到时间);
2.入学须知(请仔细阅读,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注意新生报到地点);
3.银行卡(仅部分考生有)。具体请认真阅读材料中所附“天津科技大学2017级新生交费须知”,并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4.定向协议书。录取方式为“定向”的考生,按照签订定向协议的通知要求签订协议。
本网站为发布我校研究生入学相关信息的唯一官方渠道,我院不会通过QQ等方式向考生索要个人信息,请广大考生周知!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