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201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
一、初试成绩要求:
外语≥40 分,专业基础课≥55 分二、复试所需材料:
1、资格确认需要提交材料(装订成册):
①本科和硕士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②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
③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
④科研成果证明书(SCI/EI检索论文需要提供检索证明)
⑤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
⑥两位专家推荐信
⑦自我评价
⑧单位同意报考函(仅定向就业考生提供)
⑨以上提交材料附上清单
2、复试时需要携带材料:准考证、居民二代身份证、同济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等。
三、复试时间地点:
专业 |
考试科 目 |
复试方 式 |
复试时间 |
力学学科综合选考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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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外语 |
笔试 |
2017年5月3日上午 8:1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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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学学科综合 |
笔试 |
2017年5月3日上午 9:00-12:00 |
振动力学、弹性力学、流体力学、结构力学、飞行器设计基础、材料学、常微分方程(任 |
力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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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一门,于2017 年4 月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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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 12:00 之前把选考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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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
面试 |
2017年5月3日下午1:00 开始 |
发到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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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 |
面试 |
2017年5月3日下午1:00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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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地点:彰武路100号东大楼2楼,具体详见2楼公告栏中的通知。
报道时间及地点:2017 年 5 月 3 日早上 7:50 分彰武路 100 号东大楼 200 教室。请进入复试的考生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地点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试主要内容、评分标准及录取原则::
1、复试满分为400分,具体内容、形式和成绩如下:
1) 专业课(笔试),满分为 100 分;
2) 专业外语(笔试),满分为 50 分;
3) 外语听力和口语(面试),满分为 50 分;
4) 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 100 分;
5) 考生材料评价,满分为100 分。
2、评分标准及要求:
面试小组由不少于7 名成员构成,各复试教师独立评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为去掉高分和低分后的平均值。
3、录取原则:
①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②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五、复试结果公布:
将于2017 年5 月5 日17:00 整之前在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网站(网址:http://aero-mech.***.cn)上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博士资格审核制考生复试成绩和不录取考生姓名等信息。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全校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同济大学研招网进行统一公示,请关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信息和“同济研招”官方微信推送。
六、注意事项:
1. 资格审核制考生的报考资格复查:
资格审核制审核合格的考生参加综合考核前必须先前往研究生院招生处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并领取《2017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准考证》。没有准考证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请查询同济大学研招网相关通知。
2. 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
3.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 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
2) 体检不合格者;
3) 政审不合格者。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七、咨询
为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学院特为考生设立咨询电话:021-65981138,丁老师,咨询邮箱:
八、申述与投诉
如对我院博士生复试录取结果或过程有异议,可先通过上述咨询电话或邮箱进行申述。如对申述结果不认可,可向我院纪委投诉,投诉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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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述流程后,如对学院的处理结果依然不满意,可向学校监察处投诉,投诉邮箱:
原标题:2017年同济大学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