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
一、初试成绩要求:
环境科学与工程:外语≥50 分,专业基础课≥55 分,总分≥105 分市政工程:外语≥55 分,专业基础课≥60 分,总分≥125 分
二、复试所需材料:
准考证、身份证、“同济大学2017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仅定向就业考生提供,不含少高计划和对口支援考生)、本科及硕士期间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两位专家的推荐书、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自我评价,上述材料(复印件)由考生在复试时提交给复试小组。
三、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17 年 5 月 4 日、5 日。
复试地点: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明净楼
请进入复试的考生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地点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四、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外语、专业课笔试
时间:2017 年5 月4 日上午10:00 ~11:00(专业外语50 分)。
2017 年5 月4 日下午13:30 ~16:30(专业课100 分)。地点:环境科学与工程(明净楼109 教室)。
市政工程(明净楼 109 教室)。
2)2017 年5 月4 日上午9:00 参加复试的全体学生到明净楼109 教室报到
集中,学院领导布置有关复试事项。
3)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口语和专业综合)
时间:2017 年5 月5 日上午9:00 开始分组面试。详细分组名单见学院(明净楼)大厅(5 月4 日下午出面试分组名单)。
对考生要求:
口试:用英文介绍个人简历、硕士论文或工作阶段的科研工作(power point)
10 分钟,专业综合问答等 10 分钟。
五、复试结果公布:
录取原则以考生的综合排名来确定。考生的综合排名由初试成绩(满分200
分)、复试时考核的专业课成绩(满分100 分)和复试成绩(满分300 分,含外
语笔试50 分)之和确定,并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和不录取考生姓名等信息将于2017 年5 月8 日之前在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http://sese.***.cn)上公布。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全校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同济大学研招网进行统一公示,请关注网站信息和“同济研招”官方微信推送。
六、注意事项:
1. 资格审核制考生的报考资格复查:
资格审核制审核合格的考生参加综合考核前必须先前往研究生院招生处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并领取《2017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准考证》。没有准考证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请查询同济大学研招网相关通
知。
2. 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进行。
3.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 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
2) 体检不合格者;
3) 政审不合格者。七、咨询
为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学院特为考生设立咨询电话:021-65982696, 咨询邮箱:。
八、申述与投诉
如对我院博士生复试录取结果或过程有异议,可先通过上述咨询电话或邮箱进行申述。如对申述结果不认可,可向我院纪委投诉,投诉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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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述流程后,如对学院的处理结果依然不满意,可向学校监察处投诉,投诉邮箱:
原标题:2017年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