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深招办通知要求,结合学校自主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创景路
学校官网: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制三年)
第六条 住宿情况:提供980个床位
第七条 毕业证: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历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人数为315人,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系部 |
专业名称 |
专业计划招生人数 |
自主招生 人数 |
机电 与检测系 |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051600) |
200 |
60 |
机器人应用与维护(053544) |
35 |
0 |
财经 管理系 |
会计(120100) |
155 |
45 |
物流服务与管理(121900) |
100 |
35 |
文化与艺术教育系 |
影像与影视技术(140400) |
45 |
15 |
社会文化艺术(宣传与策划)(140100) |
45 |
10 |
*社会文化艺术(舞蹈、音乐)(140100) |
50 |
15 |
*社会文化艺术(艺术教育与管理)(140100) |
50 |
15 |
国际部 |
商务英语(国际班)(121300) |
40 |
15 |
计算机系 |
计算机网络技术(090500) |
135 |
40 |
电子商务(121100) |
135 |
40 |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090200) |
90 |
25 |
|
合计 |
1080 |
315 |
备注:带“*”为我校新东星教学点招生专业,教学点在益田村内,不提供住宿。
第四章 报名条件
第九条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所就读学校学籍的我市初三应届毕业班学生,考生户籍不限。
凡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报名的学生不能参加其它学校的自主招生。通过审核的学生,不再参加全市统一中考。
第五章 报名方法
第十条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1日至4月27日
第十一条 报名方式:
(一)团体报名:学生可在设有我校自主招生考点的中学报名。
(二)个人报名:
学生在我校官网报名,填写完相关信息确认提交后,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于4月27日前送交我校泥岗校区101办公室王老师或一楼大堂来访接待处。
紧急预案:如遇我校服务器故障,我校将启动应急预案:在我校官网招生就业的“资料下载”栏提供《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2017年招生报名表》的下载链接。报名学生可自行下载填写打印。
第十二条 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表需报名学生的初三在读学籍所属初中学校盖章。
(二)凡在网上报名但是未递交相应纸质件到我校的,报名无效。
第六章 测试方式及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所有考生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
(一)团体报名的考生于报名确认当天在其所就读中学接受我校的面试。
(二)个人报名的考生到校,参加由我校组织自主招生考试,统一进行面试(含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将以手机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第十四条 面试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自主招生面试录取名单,并以短信方式通知学生本人。录取名单按深圳市招办备案要求备案。
第十五条 录取确认
已通过自主招生考核确定录取的学生需在指定时间内向我校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需A4纸格式)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考生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自主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市教育局招考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将与中考学生录取通知书同时发放。
第七章 工作时间安排表
第十七条 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 |
拟定时间 |
自主招生工作进程 |
1 |
4月上旬 |
拟定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及计划自主招生人数,向主管部门送审,及向深圳市招生办备案。 |
2 |
4月中旬 |
在学校网站招生栏目发布《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 |
3 |
4月中旬 |
启动自主招生报名程序。 |
4 |
5月上旬 |
学校公布自主招生面试录取名单,并上报深圳市招办备案。 |
5 |
5月下旬 |
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
6 |
7月下旬 |
录取通知书将与中考学生录取通知书同时发放 |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免交学费入学,不符合条件的按深价联字〔2009〕7号文件标准执行。不收择校费。军训费、教材费按实收取。不收择校费。住宿费450元/学期。
第十九条 资助政策:
1、深圳市户籍学生、农村(含县镇)学生、其他城市符合“5+1”文件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免除学费。
2、助学金:我校一、二年级深圳市紧缺专业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每学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3、奖学金:我校设立奖学金制度,奖励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九章 组织保障及监督机制
第二十条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及协调我校自主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拟定招生章程,做好报名、报名审核、面试及上报和录取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安全有序
我校按照“专人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将按照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此项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
第二十二条 加大信息公开,加强宣传发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深入实施“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为我校自主招生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我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我校设立自主招生监督电话0755-82401336。
第十章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三条 联系部门: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82409480、82407957
传真号码:82400542
电子邮箱:86995585 @***
学校网址:www.***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生工作,自市招办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市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市的政策、规定为准。
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一七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