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2017年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及说明

  2017年05月27日15:41  沈阳体育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1.根据《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体科字〔2016〕196号)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2.2017年我院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计划570名,招生计划已在第一志愿录满,不再录取第二志愿。

3.2017年我院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80

4.沈阳体育学院2017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优秀运动员免试名单(22人)已由国家体育总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上公示。优秀运动员免试占其专项招生计划。

5.2017年我院运动训练专业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90分;体育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5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0分;体育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5分。

6.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院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院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7.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综合分顺序择优录取。

8.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各项的录取,是根据体育考试前我院向考生公布的分专项招生计划,在体育及文化课成绩分均上线的考生中,分项目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项目未完成计划,剩余计划将在上线且没被录取的考生中,不分专项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9.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10.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若已被我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录取。

                                    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办

                                          20175月25日

 

 


原标题:2017年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及说明


体育 招生专业 录取情况
手机版:2017年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及说明(考试成绩、分数线、招生计划)
-新文章
相关学校
技校专业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