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保护学院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辽宁省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
生招生工作培训会要求,以及《沈阳农业大学2017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 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2. 植物保护学院各学科切实重视此项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分类考核、结构优化、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发挥复试作用,强化复试考核筛选功能,保证研究生录取质量。
二、复试组织与管理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1、报到、资格审查和心理测试
时间:3 月20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地点:植物保护学院215 会议室
审查材料:
(1) 初试准考证;
(2)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 政治审查表;
(6) 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
(7) 考生资源提供的获奖证明或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
心理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用网上问卷方式,测试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未按时报到并参加资格审核和心理测试的考生不准参加面试。
2. 专业课笔试
笔试内容:专业课笔试是对本学科的基本知识或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植物保护学院各学科、专业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组织实验考核,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分数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时间为120 分钟,
满分为100 分,60 分为及格。各学科对应科目、参考书(见 2016 年沈阳农业大
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科目(见2016 年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笔试时间:3 月21 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
考生类型 | 报考专业 | 考试地点 |
学术型硕士 | 植物病理学 | 植保楼 424 |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 植保楼 521 |
农药学 | 植保楼 424 |
有害生物与环境安全 | 植保楼 521 |
入侵生物学 | 植保楼 521 |
专业学位硕士 | 植物保护 | 植保楼创新实验室 |
3. 面试
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和考生所学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面试满分100 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1) 面试内容
① 外语听说能力(30 分)
试题结构为两部分:A.考官提出问题,考生根据所听内容进行回答;B.考生朗读 1 段短文(150 词),然后回答主考针对短文内容提出的问题。
主要考察三个方面:A. 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B. 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C. 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② 专业知识及基本实验技能(50 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 综合素质和能力(20 分)
A.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10 分);
B.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表达和礼仪等(10 分)。
(2) 面试时间和地点:
考生类型 | 报考专业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学术型硕士 | 植物病理学 | 3 月22 日,上午8:30 | 植保楼 215 |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 3 月22 日,上午9:00 | 植保楼 424 |
农药学 | 3 月22 日,上午8:30 | 植保楼 521 |
有害生物与环境安全 | 3 月22 日,下午13:30 | 植保楼 521 |
入侵生物学 | 3 月22 日,下午13:30 | 植保楼 521 |
专业学位硕士 | 植物保护 | 3 月21 日,下午13:30 | 植保楼 215 |
(3) 面试考生要求:
① 面试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按时到达考试地点;
② 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准出入测试考场;
③ 开考后,除面试考生外,待考人员需在考场外的走廊内安静等待,按序进入考场;
④ 面试考生勿携带与考试无关的资料和电子通讯设备;
⑤ 面试后,考生应尽快离开考场,严禁与其他考生交流考试内容。
4. 复试成绩计算与录取
(1)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的权重。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
复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 位小数。
录取: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按初试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成绩排序。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
(3) 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① 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视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
120 分(不含 120 分)者,视为不合格。
②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60 分(不含60 分)者,视为不合格。
③ 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④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复试违纪者视为不合格。
(4) 考生应遵守诚信,复试后拟录取考生应签订诚信承诺书,保证按期入学报道。
四、调剂工作
参照《沈阳农业大学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五、复试信息公开
参照《沈阳农业大学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3.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 学院纪检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5.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小组进行复议。
6. 本方案由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左树强(纪委书记)沈阳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7 年 3 月 17 日
原标题:2017年沈阳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