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艺学院2017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本方案是根据《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要
求以及辽宁省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培训会要求,结合我院实
际制定的。
(二)复试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
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组织与管理
三、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由统一组织,3 月 20 号上午 8:30 在园艺学院 114 进行,审
查内容包括: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
明以及从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5.政治审查表;
6.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作为复试参考);
7.报考学术学位类硕士研究生的高职高专(应届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在具有资质的本科院校教务处出具的 8 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大学外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大学外语四级成绩单(≥425 分)或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合格证书、报考导师同意函;
8.考生自愿提供的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
上述需要提供原件而不能提供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复试、录取资格。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负责资格复查。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全日制学术学位统考生参加复试人数原则上为拟招统考生数量的130%,
按初试成绩由高至低进入复试; 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各招生类别(领域),高于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发布(第一次复试生源数高出计划数较多(不少于 5)的专业的笔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第一次复试生源数高出计划数较多(少于 5)的学科学院按以下方案进行复试)。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一)专业课笔试
笔试时间为120 分钟,满分 100 分,由学院统一组织考试,计入复试总成
绩。
1.笔试内容(1)学术型硕士
①果树学:果树栽培学、果树育种技术
②蔬菜学:蔬菜栽培学、蔬菜育种技术
③观赏园艺学:观赏植物栽培、花卉育种
④设施园艺学:设施园艺学(I)(II)
⑤草学:植物生态学
⑥药用植物学:药用植物栽培学、药用植物资源(2)全日制专业硕士园艺专业:
①果树学方向:果树栽培学、果树育种技术
②蔬菜学方向:蔬菜栽培学、蔬菜育种技术
③观赏园艺学方向:观赏植物栽培、花卉育种设施农业专业:
设施园艺学(II)2.笔试时间、地点(1)学硕:蔬菜学研究生院负责安排
笔试时间:2017 年 3 月 21 日, 8:00-10:00。
笔试地点:沈阳农业大学第一教学楼114 教室。
(2)学硕:设施园艺学、观赏园艺学专硕:设施农业专业、园艺专业(果树学、蔬菜学、观赏园艺
学方向)
笔试时间:2017 年 3 月 21 日, 8:00-10:00。
笔试地点:沈阳农业大学园艺楼125 教室。(3)学硕:果树学笔试时间:2017 年 3 月 21 日, 8:00-10:00。
笔试地点:沈阳农业大学园艺楼527 教室。(4)学硕:草学和药用植物学笔试时间:2017 年 3 月 21 日, 8:00-10:00。
笔试地点:沈阳农业大学园艺楼237 教室。(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考生所学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面试满分100 分,60 分及格,由各二级学科自行组织,计入复试总成绩。
1.具体要求:
(1)各复试小组在开考前提前到考场研究出题及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出题之后立即开始考试,不得提前出好题。
(2)面试考生多的学科(专业)可按题分组面试,不可按考生或导师分组面试。
(3)面试过程中要求测试考场与等待场所分离。考生进入等待场所后要关闭手机,并交给管理人员送至考场保管,考试结束后考生自行取走手机,离开考场。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准出入测试考场和等待场所。
(4)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并指定 1 名秘书做复试记录,复试小组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和评语并全程录音,妥存至该生毕业备查。
(5)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凡复试小组成员的评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 10%(不含 10%)时,视该分数为无效,去掉后重新计算平均分。
(6)面试要进行现场录像、录音和记录,考场录像和录音由复试工作人员负责。复试小组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试题、录像文件、录音文件及复试记录在学院保存三年。
2.面试评分标准:
(1)外语听说能力(30 分)
(2)专业知识及基本实验技能(50 分)(3)综合素质和能力(20 分)
3.面试时间、地点
果树学:3 月 22 日 8:30,园艺楼 527 会议室;
蔬菜学/设施园艺学:3 月 22 日 8:00,园艺楼 133、114 会议室;
观赏园艺学:3 月 22 日早 8:30,园艺楼 259 会议室;草学/草坪资源与利用及药用植物学:3 月 22 日 8:30,园艺楼 237
会议室。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之前还需加试两门涵盖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中的专业综合课笔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 小时,满分均为 100 分,60 分及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能被录取。不可进入复试程序。各学科对应科目、参考书见招生简章。
(五)心理素质测试
采用网上问卷方式,测试结果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可录取。由学院组织3 月 20 号上午 8:30 与资格审查统一进行。
四、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复
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的权重。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
复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 位小数。
录取: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排序;初
试成绩还相同者,按初试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成绩排序。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分别排序。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考生,其复试认定为不合格:
1 面试成绩低于60 分者,复试成绩低于 120 分者;
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中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 分者;
3 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的;
4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或复试违纪者;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3 天内向考生本人发出复试不合格通
知,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复试信息公开
在学院网站上设立复试信息公开栏目,网址:
http://yyxy.***.cn/index.asp。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由院学位分委会负责复议。
举报电话:电子邮箱:xuhuiaa@***
园艺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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