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2017 年博士研究生
普通招考制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2017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总
体要求和部署,为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质量,特制订信息与
电气工程学院2017 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制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的原则;
3.坚持导师和学生双方自愿原则;
4.坚持集体决策原则。
二、复试考核小组
三、复试流程
1.复试名单:所有笔试合格考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采用
综合面试方式进行。
2.时间地点:2017年4月17日上午8:30,信电楼412
3.复试内容:由复试考核小组公开进行考核工作,并做好各
项考核记录。考核采用综合能力面试方式进行,考察考生外国语
水平、专业基础知识及创新培养潜力三个项目,满分100分。
1)综合素质和能力(30分):首先考生介绍基本情况,包括
个人学习经历、外语过级情况、学习成绩、硕士论文主要内容及
进展情况、科研及所获荣誉情况等;然后考核小组对考生提问,
考察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考生人文素养、心理健康和
表达等。
2)外语能力(20分):首先考生用英文自我介绍,然后对考
核组发放的英文短文进行翻译,后回答考核小组成员所提的英
文问题。
3)专业知识(50分):考生回答考核小组提出的专业问题,
以此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
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
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和创新能力。
4.成绩计算:考核结束后,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
别对考生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汇总计算每名考生复试成绩。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
总成绩=笔试成绩(业务课1+业务课2+外国语)/3*50%+复试
成绩*50%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排序;
笔试成绩再相同者,按笔试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成绩排序。
5.拟录取结果:考核小组汇总本学科考生考核成绩并按所报
导师排序,结合学科和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将
学科拟录取考生名单及考核记录上报研究生院。
四、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
1.复试考核小组根据学院制定的复试标准和办法评分,保证
评分客观、公正,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
2.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举报电话:
024-88487124。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7.4.14
原标题:2017年沈阳农业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