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学院2017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
精神,及《沈阳农业大学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研
招办[2017]1 号)的具体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
公开、结果公开。
2.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分类考核、结构优化、择优录
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与管理
三、资格审查
1.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沈阳农业大学 2017 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三、资格审查”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含规定需要提供
原件而不能提供者),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
取消录取。
四、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方式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和
面试两部分:
(1)笔试: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见招生章程,时间 2 小时,满
分为100 分;
(2)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30 分)、专业知识及
基本实验技能(50 分)、综合素质和能力(20 分)三个部分,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
五、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200 分。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六、录取与信息公开
1.录取;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按初试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2.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视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 120 分(不含 120 分)者,视为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
课程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60 分(不含 60 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纪者视为不合格。
七、监督与复议
举报电话:024-88487375;电子邮箱:。
八、复试时间、地点
3 月 20 日 8:00-12:00 |
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
水利学院 501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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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0 日 8:00-17:00 |
心理测试(“资格审查”后) |
第一教学楼北区五楼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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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学院 501 室:农业水土工程、水利 |
3 月 21 日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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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术型硕士)、水土保持与荒漠 |
专业课笔试 |
化防治 |
8:0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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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学院 503 室:水利工程(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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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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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学术型硕士):水利学院 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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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水土工程:水利学院 502 |
3 月 22 日上午 8:00 |
面试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水利学院 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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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候考室:水利学院 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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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后休息室:水利学院 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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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全日制、非全制止专业学位 |
3 月 22 日下午 13:30 |
面试 |
硕士):水利学院 501 |
考前候考室:水利学院 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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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后休息室:水利学院 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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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1 日-3 月 23 日 |
体检 |
校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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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3 月 22 日上午 7:30 前所有报考学术型硕士考生到水利学院 306 签到,抽签确定
面试顺序,填报导师。(2)3 月 22 日下午 13:00 前所有报考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到水利学院 306 签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填报导师。
水利学院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原标题:2017年沈阳农业大学水利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