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学院2017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
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教育
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以
及辽宁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培训会要求,结合学校相关
规定及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
细则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
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
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
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分
类考核、结构优化、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发挥复试作
用,强化复试考核筛选功能,保证研究生录取质量。
二、复试组织与管理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与综合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
200 分。全日制、非全日制同一类别(领域)笔试与面试的内容及方
式相同。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一)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是对本学科的基本知识或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
考试科目严格按照学校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复试科目
进行。
考核分数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时间为2 小时,满分为 100 分。
试题由工程学院自行命制,并组织评阅。
各学科对应科目、参考书(见招生简章)
机械设计及理论复试中笔试科目:501机械设计
农业机械化工程复试中笔试科目:502农业机械学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复试中笔试科目:503生物质能工程
农业装备工程技术复试中笔试科目:502农业机械学
农业工程、农业机械化复试中笔试科目:502农业机械学或
503生物质能工程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和考生所学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面试满分100 分,60 分以上(含 60 分)为及格,由学院自行组织,计入复试成绩。
(1)具体要求:
①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指定 1 名秘书做复试记录,复试小组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和评语,并妥存备查。
②面试过程中要求测试考场与等待场所分离。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准出入测试考场和等待场所。面试前,复试小组成员要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不得随意出入面试现场。
③面试考生多的学科(专业)可按题分组面试。
④复试小组在面试前要召开会议,统一命题并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复试小组成
员的评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10%(不含 10%)时,视为该分数无效,去掉后,重新计算平均分。
⑤面试要进行现场录像、录音和记录,考场录像和录音由复试工作人员负责。复试小组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试题、录像文件、录音文件及复试记录要在学院保存一年以上。
(2)评分标准:
①外语听说能力(30 分)
试题结构为两部分:A.考官提出问题,考生根据所听内容进行回答;B.考生朗读 1 段短文(150 词),然后回答主考针对短文内容提出的问题。
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三个方面:A.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B.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C.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诸多因素来测评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②专业知识及基本实验技能(50 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综合素质和能力(20 分)
A.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10 分);
B.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10 分)。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
试。试题由学院负责命制,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中的
专业综合课笔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2 小时,满分均为
100 分,60 分及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复试
前,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 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
程序。加试成绩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的权重。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
复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 位小数。录取办法
(1)学术学位学科(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按照国家下达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统一复试、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开排队录取。即按照学校公布的专业学位各类别(领域)复试分数线,超过分数线者均可参加复试,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按报考第一志愿),按照国家下达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3)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进入复试因计划名额有限而未被录取的,可申请调剂到本校本类别(领域)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但其前提是本校本类别(领域)非全日制有剩余计划,即本校本类别(领域)非全日制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数没有达到国家下达的计划数。学校
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4)出现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初试成绩再相同
者,按初试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二)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1)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视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 120 分(不含 120 分)者,视为不合格。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视为不合格。
(3)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纪者视为不合格。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学院须在复试后3天内向考生本人发出复试不合格的通知,并报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备案。
五、复试时间、地点
2017 年 3 月 20 日下午 13:00-17:00,工程学院 514 室,复试
报到及资格审查。
2017年3月21日上午8:30-10:30,工程学院406、514室,笔试。
2017年3月22日下午13:30-17:30,工程学院406、514室,面试。
六、复试信息公开
高度重视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在工程学院网站开设招生复试信息
公开专栏,对复试名单、复试方案等信息全程公开。对复试材料备案
留查。
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
小组进行复议。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研究生院将组织复试督导小组对各培养单位的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和巡视。
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进行复议。申诉电话:
024-88487057。
本办法由工程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及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解释。
工程学院
2017 年 3 月 17 日
原标题:2017年沈阳农业大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