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工程学院2017 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复试实施细则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按照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博士研究
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快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和完
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选拔机制的要求,根据校沈阳农业大学复试及录
取方案,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我院2017 年博士研究生考试复
试及录取方案。
一、复试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小组
三、复试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本素质、
创新潜质、综合能力和外语水平。
(二)复试方式及组织
由于博士生导师数量较少,将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学科、农
业装备工程技术学科、农业机械化工程三个学科一起面试,对每位考
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复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复试时对每位
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记录,并填写《沈阳农业大学2017 年博士研究
生入学综合面试记录表》。
(三)复试评分要求
复试采用面试形式,成绩满分为100 分。复试专家组成员根据每
个考生的答题情况当场评分,取平均值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当出现
高于或低于平均分10%的分数时,须去掉该分后重新计算其平均分。
复试的评语必须在复试专家组内讨论通过,按要求填写面试记录。
总成绩=初试成绩(外语+业务课 1+业务课 2)/3*50%+面试*50%,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由工程学院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解
释。
(四)面试现场记录
进行面试现场录音、录像和记录,由秘书负责。复试完毕后试题、
录音、录像文件及复试记录在学院保存三年。
四、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为复试不合格。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二)复试总成绩低于60 分者。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三门课程有单科成绩低于60 分者。
五、复试时间、地点
2017年4月17日上午8:30-11:30,工程学院507室,面试。
六、录取原则
(一)业务课一和外国语考试成绩同时达到学校划定的小分分数
线、总分分数线要求,业务课二及格(不低于60 分),进入复试,
且复试成绩合格者。
(二)按考生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分别排队录取,且优先
录取非定向考生。
(三)报考定向的考生录取前要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
意在基本学制内学习的书面证明(考生自行填写、领导签字、单
位盖章)。
本办法由工程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及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解释。
工程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原标题:2017年沈阳农业大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