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学院2017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按照促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快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和完善拔
尖创新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推进素质教育的有关要求,根据我校《沈阳农业大学2017 年博士
研究生入学考试实施方案》(研招办[2017]4 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院 2017 年博士研究
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综合评价考核。科学设计复试方案,对考生德智体进行全面科学衡量,着重加
强创新能力考查。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环节的专业及外语考核,通过复试保证生源质量。
2.严谨规范开展复试工作。严肃招生考试制度,严密工作程序,根据考生报考的学科
专业进行复试,按照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坚持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提高教育选拔考
试的公信力。
3.充分发挥导师群体作用。选拔学术水平高、作风严谨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复试专家组,
共同深入研究复试政策和评价方法,形成导师群体的合力,提高复试工作效能,坚持“宁缺
毋滥、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
4.坚持信息公开透明。按照“依法、准确、及时、安全”的信息公开要求,对招生政
策、工作程序、考核结果和监督机制等全部主动公开,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组织与管理
1.成立畜牧兽医学院 2017 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成立以学科为单位的复试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博士生导师担任,在学院研究生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要求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时间、地点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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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7 日 | 8:30-9:00 | 报到 | 牧医学院 315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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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7 日 | 9:00-12:00 | 综合面试 | 牧医学院 313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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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方式、内容及要求
复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本素质、创新潜质、综合能力和外
语水平。复试成绩满分为100 分。复试专家组成员根据每个考生的答题情况当场评分,取平
均值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当出现高于或低于平均分10%的分数时,须去掉该分后重新计算
其平均分。复试的评语必须在复试专家组内讨论通过,按要求填写面试记录。每名考生的面
试时间应不少于20 分钟。要进行面试现场录音、录像和记录,考场录音由复试工作人员负责。
复试完毕后试题、录音、录像文件及复试记录在学院保存三年。
五、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为复试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2.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三门课程有单科成绩低于 60 分者。
六、录取原则
1.考生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
总成绩=笔试成绩(业务课 1+业务课 2+外国语)/3*50%+复试成绩*50%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者,按笔试
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成绩排序。
2.以学科为单位,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队,按计划录取。
3.按考生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分别排队录取,且优先录取非定向考生。
4.报考定向的考生录取前要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在基本学制内学习
的书面证明(考生自行填写、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校纪委监督。校纪委、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
博士招生考试全程监督并现场巡视。
2.录取结果由学校研招办统一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期 10 个工作日。
3.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示期内向学校研招办或纪委提出申
诉。学校研招办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学校研招办电话:024-88487057 ;学校纪委电话:024-88487035
畜牧兽医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原标题:2017年沈阳农业大学畜牧兽医学院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