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学院 2017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研究生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我院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根据《沈阳农业大学201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研[2 017]1)文件精神,制定我院 2017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研究生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我院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科学、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同时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
二、复试组织与管理三、资格审查
学院对参加复试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1.初试准考证;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以及从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5.政治审查表;
6.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作为复试参考);
7.报考学术学位类硕士研究生的高职高专(应届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在具有资质的本科院校教务处出具的 8 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大学外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大学外语四级成绩单(≥425 分)或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合格证书、报考导师同意函;
8.考生自愿提供的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上述需要提供原件而不能提供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与综合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200 分。全日制、非全日制同一类别(领域)笔试与面试的内容及方式相同。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一)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是对各学科的基本知识或实践(实验)技能的考核。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 分钟,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考试分数计入复试总成绩。
各专业笔试科目及参考书见表一。
| 表一 | 各专业笔试科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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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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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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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01 | 动物遗传育种 |
| 550 | 动物遗传繁殖综合 |
与繁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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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02 | 动物营养与饲 |
| 555 | 动物营养学 |
料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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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01 | 基础兽医学 |
| 556 | 家畜解剖学与组织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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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胎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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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02 | 预防兽医学 |
| 557 | 预防兽医学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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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03 | 临床兽医学 |
| 558 | 兽医临床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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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05 | 养殖 |
| 727 | 动物生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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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08 | 渔业 |
| 729 | 鱼类增养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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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200 | 兽医硕士 |
| 735 | 兽医微生物与免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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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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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等学力加试
对于同等学历考生除参加拟录取专业指定的笔试科目考试外,还需参加拟录取专业指定的加试科目考试。加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 分钟,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加试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必须及格,否则将不予录取。
注:同等学力考生是指专科毕业二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主要针对第一志愿为本校本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我院不接受同等学力调剂的考生。
各专业同等学历考生需加试科目见表二。
| 表二 | 各专业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科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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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科 |
|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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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01 |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
| 1.动物组织胚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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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动物营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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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02 |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
| 1.畜牧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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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家畜繁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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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01 | 基础兽医学 |
| 不招收同等学历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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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02 | 预防兽医学 |
| 不招收同等学历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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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03 | 临床兽医学 |
| 不招收同等学历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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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05 | 养殖 |
| 不招收同等学历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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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108 | 渔业 |
| 不招收同等学历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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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200 | 兽医硕士 |
| 不招收同等学历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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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考生所学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综合面试时间为每个考生不少于20 分钟,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面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过程中,考生在等待区域候考,不得随意走动。
学院根据学生报考的二级学科,面试设置五个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由组长、成员和1 名秘书组成,现场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复试小组成员的评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 10%(不含 10%)时,视为该分数无效,去掉后,重新计算平均分。面试过程中秘书负责做复试记录,同时进行现场录像、录音,并在学院留存。
综合面试分三部分:1、外语听说能力(30 分)
外语能力考察分两部分:①考官提出问题,考生根据所听内容进行回答;②面试专家随机抽取一段专业英文(150 词左右),考生现场朗读、阅读后回答面试专家组的提问。
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三个方面:A.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B.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C.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应性等诸多因素来测评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具体评分标准见表三。
表三外语能力评分标准
序号 | 外语水平 | 评定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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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基本没有困难 | 26-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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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虽有些困难,但不 | 21-25 分 |
| 影响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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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能基本听懂问题,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 | 16-20 分 |
| 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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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能听、说 50%以下 | 0-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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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及基本实验技能(50 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考察考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对本学科、本行业的了解程度,考核考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根据考生拟录取专业和方向不同,复试专家组提出3-10 个与专业相关的问题,考生现场回答。
| 表四 | 专业知识及基本实验技能评分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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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掌握程度 | 评定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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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80—100% | 41-5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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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60—80% | 31-4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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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0—60% | 21-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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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20—40% | 11-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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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0—20% | 0-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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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素质和能力(20 分)
主要考察考生以下三方面:
(1)本科期间对于本学科(专业)的学习、科研、学术成果方面的情况(10 分);(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10 分);(四)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采用网上问卷方式,测试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请学院集中组织参加本院复试考生上网进行心理测试。
四、总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的权重。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二)录取
学术学位学科(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按照国家下达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统一复试、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开排队录取。即按照学校公布的专业学位各类别(领域)复试分数线,超过分数线者均可参加复试,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按报考第一志愿),按照国家下达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进入复试因计划名额有限而未被录取的,可申请调剂到本校本类别(领域)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但其前提是本校本类别(领域)非全日制有剩余计划,即本校本类别(领域)非全日制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数没有达到国家下达的计划数。学校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出现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按初试科目
中外语、业务课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考生在复试时出现如下情况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1、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视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 120 分(不含 120 分)者,视为不合格。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视为不合格。
3、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纪者视为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学院在复试后 3 天内向
考生本人发出复试不合格的通知,并报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备案。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
除面试外的日程安排见表五。
| 表五 | 复试的日程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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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内 容 |
|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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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0 日 | 考生复试报到、资格审查、心理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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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农业大学畜牧兽医学院 313 |
9:00-12:00 | 质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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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专业课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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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专业课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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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兽医学专业课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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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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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防兽医学专业课笔试 |
| 第一教学楼南 202 |
8:0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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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床兽医学专业课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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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殖硕士专业课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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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业硕士专业课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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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兽医硕士专业课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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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1 日至 3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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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检 |
| 校医院 |
2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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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各组面试日程安排如下:
第一组:面试时间3 月 22 日 14:00,地点牧医学院 425,待考室 414;第二组:面试时间 3 月 22 日 13:00,地点牧医学院 412,待考室 423;第三组:面试时间 3 月 22 日 13:00;地点牧医学院 328,候考室 329;第四组:面试时间 3 月 22 日 8:30, 地点牧医学院 517,侯考室 520;第五组:面试时间 3 月 21 日 13:30;地点牧医学院 221,候考室 220;第六组:面试时间 3 月 23 日 14:00;地点牧医学院 425,候考室 414;第七组:面试时间 3 月 22 日 16:30,地点牧医学院 517,候考室 217;第八组:面试时间 3 月 23 日 8:00,地点牧医学院 502,候考室 501;第九组:面试时间 3 月 23 日 8:00,地点牧医学院 221,候考室 220;
第十组:面试时间3 月 22 日 12:00 ,地点牧医学院 220,侯考室 218.
面试时间如有变动,学院会在第一时间通知考生。
六、复试信息公开
我院将于复试前2 天在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畜牧兽医学院网站公布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并于复试前 1 天将复试工作方案、招生复试专家组名单公示于学院一楼公告栏。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保证复试试题及答案的严谨严密性,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复试的监督由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议由畜牧兽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
申诉电话:024-88487057
畜牧兽医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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