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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2018年12月18日17:53  沈阳工业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文法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沈阳工业大学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文法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组织机构

(一)文法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韶春

成员:李庆海、孙文红、李秋月、易玉、周绍强、吴晓明

秘书:张松

(二)文法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小组及复试地点

专业

分工

姓名

复试地点

备注

法学理论

组长

周绍强

文科楼219

 

民商法学

组长

李庆海

文科楼202

 

诉讼法学

组长

孙文红

文科楼220

 

经济法学

组长

李秋月

文科楼215

 

国际法学

组长

吴晓明

文科楼217

 

知识产权法

组长

易玉

文科楼104

 

传播法学

组长

王韶春

文科楼213

 

 

二、复试方式、内容与要求

(一)复试方式:采取上机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复试内容与要求:

1.复试内容包括:复试专业课、外语听力、外语口语、综合面试和思想政治情况审核(思想政治情况审核不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满分400分。其中上机考试部分:专业课满分100分,外语听力满分50分;面试部分:外语口语满分50分,综合面试满分200分。

2.上机考试内容:复试专业课及外语听力。复试专业课试科目名称与《沈阳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和考试大纲一致

上机考试统一由试题库随机抽题组卷,专业课题型为判断、单选、多选。外语听力题型为选择题,内容含对话与短文听力。考试时间合计90分钟,满分150分。

3.面试主要内容:考生外语口语应用能力、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和人文素质等综合能力。

4.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影音材料留存备案一年。

三、复试流程:

1.学校研招办短信通知一志愿上线考生参加复试(因短信通知有到达率问题,请一志愿上线考生及时关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2.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在“复试(加试)选考”中选择复试科目。

选择复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加试科目相同,选考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复试科目相同。如选择相同科目,该科考试成绩作废,责任自负。

3.在规定时间内到研究生院机房(中央校区公共教学楼G-209)参加专业课与外语听力上机考试。

4.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文科楼214室)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安排见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5. 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到研究生院考务办公室(中央校区公共教学楼A-213)进行拟录取确认并领取调档函。

6.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的查询登录研究生院网站“”。

四、成绩计算:

1.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2.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5+复试成绩×40%÷4;

五、调剂:

(一)接收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及我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全日制专业可向非全日制专业调剂,也可向全日制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

4.调入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应相同或相近,一般应统考科目相同,自命题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相关程序和要求:

1.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调剂工作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一志愿考生的专业调整也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学校48小时内向拟接受考生回复——〉考生在12小时内确认接受我校调剂——〉考生在确认调剂后2天内登陆研究生院网站选择复试科目并到校完成复试和调剂确认。

3.申请调剂考生在学校发出接受调剂回复后12小时内,未确认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接受调剂但未在学校发出回复后3天内完成调剂复试的视为本人放弃调剂。

(三)其他

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属于动态工作,调剂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对部分招生计划作动态调整,学校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六、录取: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的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240分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3.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

4.思想政治、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5.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者;

(四)达到学校复试合格标准的复试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如果已经通过面试,但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不确认接受拟录取的考生,那么排名在后的复试合格考生学校将按空缺名额依次发放拟录取通知,直至额满为止。

七、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松

电话:024-25496582

QQ/微信:67988938

 

此方案未尽事宜,以《沈阳工业大学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原标题:2017年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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