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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绍兴市柯桥区职业教育中心关于做好秋季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05日15:04  绍兴市柯桥区职业教育中心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对做好2017年秋季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申报对象:

国家助学金申报对象为16级、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包括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简称五类生)和家庭年人均收入4600元以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申请享受的无需申请。

二、各学院要按政策规范开展好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广泛宣传,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都能享受到国家助学金。做好纸质归档上交工作:

1、残疾学生请上交申请表、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2、低保家庭学生请上交申请表、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3、福利机构监护对象、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对象请提供申请表、主管部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贫困家庭学生请提供申请表和村、镇盖章的证明(请写清收入状况和原因)或者村、镇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

三、上交日期:

请各学院在9月11日上交所有材料和汇总表交到学生处团委朱卓莹老师处

                                柯桥区职业教育中心

                                  2017年95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2017年绍兴市柯桥区职业教育中心关于做好秋季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原标题:2017年绍兴市柯桥区职业教育中心关于做好秋季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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