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所有拟录取考生须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审批,方能被我校正式录取。目前,审批仍未结束,请广大考生耐心等待。现将拟录取后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
我校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上旬发放(届时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发放时间)。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现请考生认真查询并核对本人录取情况、人事档案所在单位、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拟录取考生相关信息需更正者,请于5月25日12:00前与我办取得联系,更正相关信息,过期不再办理。
二、人事调档
人事档案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
全日制新生凭调档通知,将本人人事档案从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或所在学校调入陕西科技大学相应录取学院。不转档案者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十日内请向研招办提交书面说明,入学按规定缴纳培养费。非全日制及定向新生不转档案。
1、邮寄档案:人事档案于(7月15日前)按规定邮寄至相应录取学院负责人,逾期我校将不再受理邮寄人事档案,档案邮寄地址:详见人事调档函。
2、个人携带档案者(包括应、往届生):不准私自拆封,报到时交相关录取学院负责老师(尽量选择个人携带人事档案)。
当年所有新生入学报到两周后学校不再受理人事档案接收工作。未按期转入人事档案新生,上学期间按规定不再享受相关奖助金政策。
三、组织关系转移:
1、党员(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依照以下情况办理:
(1)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请开至:
组织关系在陕西省内的考生:陕西科技大学党委或中共陕西科技大学委员会
组织关系在陕西省外的考生: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2)组织关系去向为:陕西科技大学党委
2、所有团员应在报到时,持团员证在学院团总支处进行登记、转移关系。
3、非全日制新生需在学校过组织生活的,可将组织关系按要求转来学校。
上述所有新生的组织档案报到时交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4、非全日制及定向新生不转移组织关系。
四、户口迁移:
需办理户口迁移者,落户地址为: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草滩学府中路6号陕西科技大学
录取新生可根据本人情况自愿办理迁户手续,非全日制新生不办理迁户手续。
上述需迁移户口的新生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学校保卫处户籍科(联系电话:029-86132539)。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6168200
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