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按照西安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部署,加快全面创新驱动和全面深化改革双引擎,2017年西安市科技计划设立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支撑计划、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计划、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两创基地建设计划、科技金融结合计划、知识产权强市计划、农业科技创新计划、社会发展引导计划、创新环境建设等九类计划。
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时间截止2017年1月10日(另行通知的除外)。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2017年1月11日。
纸质材料受理地点:学科建设与科研处332室
联系电话:81530252 联系人:高媛
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所有计划须在“西安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填报(通过网址www.xaxmk.gov.cn,点击“申报用户”注册登陆)。
2.指南中发布的八类计划(除两创基地建设计划外),同时须在西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申报系统中填报。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计划和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登陆西安科技网(http://www.xainfo.gov.cn),进入“西安科技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在线提交(无需传送附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支撑计划、科技金融结合计划、知识产权强市计划、农业科技创新计划、社会发展引导计划、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登陆西安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kjjh.xainfo.gov.cn),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无需传送附件)。
3.可行性报告、企业发展规划、商业计划书、项目实施方案等按提供的规范格式编写,相关申报表格和编制提纲可在西安科技网下载。
4.申报材料简装成册,一式六份,勿另行加装其他材质封面。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西安市辖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单位,同时具有健全的科研与财务管理制度。
2.以企业为实施主体的项目,要求项目的知识产权明晰。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在西安市辖区范围内。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计划申报单位需在西安科技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3.已获得市级专项资金扶持未验收结题或同一年度内已申报市级其他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获得市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验收不合格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项目。
4.除项目自筹资金外,项目单位应具备筹集科技计划实际扶持资金与申请资金差额的能力,并需出具承诺函。
四、指南咨询
关于网上申报系统及纸质材料报送事宜:
西安科技大市场 张晓哲 68518787
市科技局农村科技处 麻 恒 86786633
市科技局计划财务处 李 岗 86786645
市财政局企业处 何 安 87279709
市财政局农业处 郭 磊 87279681
市财政项目库 88470958
附件:2017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学科建设与科研处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