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省招办《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6〕44号)精神,确保我院2017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积极响应国家高职教育考试制度改革,为更多普通高中毕业生(简称“普高生”)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简称“三校生”)提供享受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的机会,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交通运输行业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以国家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为依据,以选拔优秀人才、促进教育公平和维护考生利益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为原则,以公开透明、规范操作为手段,严格掌握政策、严密招生程序、严控质量标准,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实行多校联考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原则。以全省示范高职院校联考文化素质笔试成绩和学院现场考核成绩为依据,自主择优录取。
(二)实行学院组织与上级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学院组织参加全省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接受省级考试部门监督、指导。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7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委员会。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主管招生工作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招就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处、保卫处、纪委办、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办事机构为招生就业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四、招生范围及对象
申请参加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了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五、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7年我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在43个专业招生1660人。(见附件3)
六、报名、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之间,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入口:http://www.***/),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二)资格审核
考生资格审核统一由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以虚假资料取得报名资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三)填报志愿打印准考证
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须于2017年3月7日8:00至15日18:00登陆学院网站(学院官网报名入口:www.***)单独考试招生系统,填报专业志愿(每名考生允许填写6个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志愿调剂,阅读“考试诚信承诺书”,缴费及打印准考证,也可来学院(院本部)办理以上相关手续。
七、考试方式及时间
(一)考试命题及范围
“普高生”进行文化素质笔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500分。文化素质笔试采用联考形式,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查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00分,共300分(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17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考核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性格倾向性等相关内容;同时考生须按照考官要求回答与报考专业相关知识问题,或按照考官要求进行动手操作测试。
“三校生”进行文化素质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满分500分。文化素质笔试采用联考形式,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查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00分,共300分(命题依据现行职业高中教学大纲)。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考核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个性倾向性等相关内容;同时考生须按照考官要求进行与所报专业相关的技能展示。
(二)考试时间安排
我院定于2017年3月18日组织考试。文化素质笔试时间为180分钟,“普高生”、“三校生”分不同考场、不同试卷在同一时间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分钟。详见下表: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2017年 3月18日 |
08:30―11:30 |
文化素质笔试 |
14:00―17:00 |
“普高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三校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 |
具体考场、分组安排于考前一天公布。
八、录取与公示
(一)录取方法
1.文化素质笔试由示范高职院校联合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由我院组织。
2.考生身体条件,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3.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根据录取进程安排,优先录取在我院参加文化素质笔试的考生。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考生分数等情况,研究确定低录取分数线。
4.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组成。
5.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以文化素质笔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即总分相同,先按照文化素质笔试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且文化素质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依次类推。
6.参加示范高职院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其文化素质笔试成绩各学校互认,互认规则以各学校公布为准。
(二)网上公示
我院测试结束后,于2017年3月26日将参加测试考生名单及成绩库向省招生办报送。预录取工作完成后,3月31日至4月4日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九、报到注册
预录取的考生于2017年4月7日8:00至4月12日18:00,持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报到注册。
我院在4月16日将实际报到注册考生信息上报省招办,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并在陕西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开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已被预录取但未按时报到注册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普通高校招生统考在内的其它类型考试招生。
十、相关说明
1.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3.本细则依据《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制定,并保留终解释权。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