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经贸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为深化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加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根据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办学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2、院校代码:14177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办学地址:北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1号;
南校区: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三段629号;
东校区: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徐沟镇清东路6号
二、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计划数 |
学费标准(元/年) |
1 |
财务管理(电子理财方向) |
3年 |
文理 |
20 |
4000元/年 |
2 |
市场营销 |
3年 |
文理 |
30 |
4000元/年 |
3 |
旅游管理 |
3年 |
文理 |
40 |
4000元/年 |
4 |
酒店管理 |
3年 |
文理 |
40 |
4000元/年 |
5 |
建筑室内设计 |
3年 |
文理 |
40 |
4000元/年 |
6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年 |
文理 |
30 |
4000元/年 |
7 |
移动通信技术(移动互联网方向) |
3年 |
文理 |
30 |
5000元/年 |
8 |
应用电子技术 |
3年 |
文理 |
20 |
4500元/年 |
9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3年 |
文理 |
20 |
4900元/年 |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计划数 |
学费标准(元/年) |
10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3年 |
文理 |
10 |
4900元/年 |
11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年 |
文理 |
10 |
4900元/年 |
12 |
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 |
3年 |
文理 |
10 |
4500元/年 |
13 |
电梯工程技术 |
3年 |
文理 |
10 |
4000元/年 |
14 |
建设工程管理 |
3年 |
文理 |
30 |
4000元/年 |
15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年 |
文理 |
20 |
5000元/年 |
16 |
行政管理 |
3年 |
文理 |
30 |
4000元/年 |
17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3年 |
艺术综合 |
10 |
4800元/年 |
合 计 |
400 |
|
三、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
面向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2、报名条件
已履行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二)志愿填报办法
1、符合条件并申请报考我院的考生,在4月5日—4月7日,凭本人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陆密码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www.***),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且每个考生只能选择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志愿和两个专业志愿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凡同意专业调剂的,须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内填“是”或“服从”。
2、报考我院的考生,在4月1日后登录山西经贸职业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
考生在网上报名后,于4月14日到学院北校区招生就业办公室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并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考登记表作为材料首页):
1、所有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①《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一份,此表从山西经贸职业学院网站下载填写,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并将高考数码相片贴于报考登记表上。
②《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
③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提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单”即“会考成绩单”原件,并交复印件两份;没有会考成绩原件的考生提交加盖学校公章的会考成绩证明材料两份。其中一份装订,另一份现场确认时收取。
3、报考我院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的艺术综合类考生,如参加山西省美术联考达180分以上者免于我院艺术专业测试,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确认现场须出示原件。
五、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办法
(一)选拔模式
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选拔模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选拔模式,其中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即会考成绩(指语文、数学、英语),无法折算会考成绩的考生(指没有会考成绩或会考成绩不全或会考成绩有D级的考生)需参加学院自主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院自主组织考试。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选拔模式,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自主组织考试。
3、报考我院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的艺术综合类考生在参加以上分类考试的基础上,凡不符合我院艺术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参加学院自主组织的艺术专项测试。
(二)考试方式、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
1、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 +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① 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指语文、数学、英语),满分为200分,具体折算办法为:
A |
|
C |
|
语文 |
80 |
70 |
60 |
数学 |
80 |
70 |
60 |
英语 |
40 |
30 |
20 |
注:会考成绩有D级的考生,不能折算分数,需参加学院自主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取得文化素质成绩。
②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一般包括通用技术基础、信息技术、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综合心理素质、职业适应能力等。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综合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 +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① 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分语文和数学两个科目,命题依据为山西省对口升学公共课考试大纲。满分为20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10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
② 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一般包括:专业兴趣、职业取向、专业相关知识等。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知识、职业综合素养与能力以及职业道德等。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
③艺术专项测试:凡报考我院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且不符合我院艺术免试条件的考生,除参加上述综合测试成绩还需参加我院艺术专项测试,取得专项测试成绩。测试科目为《创意速写和素描》,采取现场作品创作的考察方式,要求运用概括和变形的艺术表现手法在3小时内完成一幅主题装饰画,满分为300分。考生需自行准备2B铅笔、画笔、画板及其他所需画具(画纸由学院提供)。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具体各类考生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①普通高中毕业生:
8:30 —— 9:30 职业适应性测试
10:00 —— 12:00 文化素质考试(无法折算会考成绩的考生)
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8:30 —— 9:30 职业技能测试
10:00 —— 12:00 文化素质考试
③艺术专项测试时间:
14:30 —— 17:30(报考我院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且不符合免试条件的艺术综合类考生)
2、考试地点:山西经贸职业学院北校区(太原市南内环西街1号)
七、照顾政策
在高中、中职阶段参加省级以上技能等方面大赛并获奖的考生,符合政策加分按山西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1、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两类考生)的招生人数按照两类考生占总报名人数的比例加以确定。两类考生单独划线。
2、录取办法
①学院根据两类考生综合测试成绩以及“志愿优先”的原则,划定各类考生专业录取分数线,确定预录取名单。
②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③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依据两类考生综合测试成绩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达到该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凡参加山西省美术联考成绩达180分以上者,优先录取;其余考生按我院艺术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招生录取组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领导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4、预录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做出处理意见,学院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5、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录取。
九、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单独招生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阳光操作。
2、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全过程监督,特别强化对考试和录取等重要环节的监督。
3、单独招生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院网站对我院单独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4、违纪违规处理。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罚,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5、监督举报电话:0351-6533089 6533073
十、新生入学事宜
1、通过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2、新生入学后,学院须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报名资格、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6338595、6533086 传真:0351-6338002
学院网址:http://www.***/site/24-zsw
通讯地址:太原市南内环西街1号 邮编:030024
二○一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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