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2017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和《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实施方案》的规定,请考生于3月14日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浐灞校区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9:00--16:30。
领取地点:办公楼214室。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2017.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