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2017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公告(一)
根据我院上报省教育厅、省考试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布的《2017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和《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实施方案》中“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有D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之规定,对于今年申请报考我院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取消职业适应性测试及录取资格。
特此公告。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2017.3.8
原标题:2017年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公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