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下发的《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关于预科班招生规定:(1)预科班在相应批次的第一次征求志愿阶段填报志愿。录取后,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相应批次的第二次征求志愿时公布,并组织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2)相应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本科层次少数民族预科班可在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常规志愿提档分数线下80分(含80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我办在此提醒省内有意报考我校预科班的少数民族考生:
1.省内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2.根据省考试院普高录取时间安排,省内预科班在福建省本一批次征求志愿时填报:
第一次征求志愿时间7月20日,只录取本一线上预科班投档考生。从投档录取情况上来看,我校预科班理工类缺额70名、文史类缺额50名;
第二次征求志愿时间7月23日,由于本一线上生源不足,预科班不低于我校本一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含80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并投档进我校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由学校择优录取。
3.我校2017年本一批次提档线:理工454分、文史5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