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1年以上的,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10年以上的;
(3)获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2年以上的;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技能学院本职业(专业)毕业证,或取得高等职业院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
注:本职业(专业)院校在校生可提前一年参加鉴定。
二、提交材料:
1、报名时需填写《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交2寸黑白相片4张,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退回),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各2份,单位从事本工种工龄的证明材料。
2、费用:(1)培训费(含教材、材料费):2500元;(2)鉴定费:290元;
三、学时:
1、理论培训:5个月(周一~周四晚上7:00~9:30)
2、技能培训:另定(利用双休日上午8:00、下午1:00)
四、开课时间:人数够即开课
五、上课地点:
1、理论:万寿校区(万寿路41至43号、思明实验二小斜对面)
2、技能:翔安校区(有班车接送)
六、联系电话:22911551(万寿校区),联系人:林老师。
2914516、7760078(翔安校区),联系人:张老师
厦门技师学院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二○一七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