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人社行政部门颁发的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的;
2、获得同专业硕士研究生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继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的;
3、取得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继续从事本职业者(免试技术能力总结和理论考试)。
二、提交材料:
报名时需填写《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交2寸黑白相片4张,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退回),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各2份,单位从事本工种工龄的证明材料。
培训费用:4000元,鉴定费:290元,论文评审:450元。
三、学时:
1、理论培训:另定(周一~周四晚上7:00~9:30)
2、技能培训:另定(利用双休日上午8:00、下午2:00)
四、开课时间:四月初
五、上课地点:
1、理论:万寿校区(万寿路41至43号、思明实验二小斜对面)
2、技能:翔安校区(有班车接送)
六、联系电话:2911551(万寿校区),联系人:林老师。
2914516、7760078(翔安校区),联系人:张老师
厦门技师学院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二○一七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