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建,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 “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校园环绕厦门湾,依山傍海,风景秀丽,被誉为全球美的大学校园之一。建校95年来,学校秉承 “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厦门大学坚持式办学,实施国际化战略,积极参与多边和全球性教育合作,不断推进与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等的实质性交流合作。目前,我校已与英、美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30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我校积极参与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已与北美洲、欧洲、非洲等地区的大学合作建立了16所孔子学院。在对台港澳交流方面,学校凭借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和难以替代的人文优势,在诸多领域与台港澳地区的高校开展交流合作。随着我校综合办学实力的增强和海外知名度的提升,我校已成为台港澳侨学生赴祖国大陆求学的首选高校之一。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3月15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网址:http://www.***.cn),3月16日至3月31日为现场正式确认时间(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各报名点公告为准)。
2.考生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指定考点报名并参加联招考试。报名资格、报名地点、报名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大纲等详见《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网址链接:http://www.***.cn/gatzs/pz/hongkong/201612/20161228/.html)
3.考生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该网站同时向考生提供招生信息咨询服务,还可在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cn)上查询成绩、录取情况。
二、考试
1.考试科目类别
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
理工农医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目类别满分为750分。
从2017年起,联合招生考试大纲有微调,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理科考试大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文科考试大纲》(第2版)。各报名地点备有考试大纲出售,考生可径往索购。
2.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
(1) 拟报考厦门大学音乐表演专业的台港澳侨学生,须按内地考生的报考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寄送材料,经审核取得复试资格后,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考试安排与内地考生相同,音乐表演专业各招生项目(乐器)专业校考合格线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详见《厦门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专业简章》。
(2) 拟报考厦门大学绘画专业和设计学类的台港澳侨学生,须于2017年2月22日至3月7日通过厦门大学台港澳侨本科生报名系统(http://tgaqbm.***.cn/user/login.php?act=login)进行报名,我校将于2017年3月份在厦门大学另行组织专业校考并根据校考实际情况划定合格线。专业校考成绩达到我校要求者方可报考我校绘画专业和设计学类。
(3) 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台港澳侨学生文化课考试需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举办的港澳台侨联考。
(4) 录取规则:在联招办投档我校且获得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资格的台港澳侨艺术类出档考生中,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三、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招生名额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宁缺毋滥。
院 系 | 招生大类名称 | 招生科类 | 分流专业或方向 | 授予学位 | |
人文学院 | 中文系 | 人文科学试验班(含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人类学) | 文、理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戏剧影视文学 | 艺术学 | ||||
汉语言 | 文学 | ||||
历史学系 | 文、理 | 历史学(含世界史方向) | 历史学 | ||
考古学 | 历史学 | ||||
哲学系 | 文、理 | 哲学 | 哲学 | ||
人类学与民族学系 | 文、理 | 人类学 | 法学 | ||
新闻传播学院 | 新闻学系 |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学、广告学、传播学) | 文、理 | 新闻学 | 文学 |
学 | 文学 | ||||
广告学系 | 广告学 | 文学 | |||
传播学系 | 传播学 | 文学 | |||
外文学院 | 英语语言文学系 | 英语 | 文、理 | 英语 | 文学 |
日语语言文学系 | 日语 | 文、理 | 日语 | 文学 | |
法语语言文学系 | 法语 | 文、理 | 法语 | 文学 | |
欧洲语言文学系 | 俄语 | 文、理 | 俄语 | 文学 | |
德语 | 文、理 | 德语 | 文学 | ||
法学院 | 法学类 | 文、理 | 法学 | 法学 | |
公共事务学院 | 政治学系 | 公共管理类(含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社会学、行政管理) | 文、理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法学 |
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 | 文、理 | 社会工作 | 法学 | ||
社会学 | 法学 | ||||
公共管理系 | 文、理 | 行政管理 | 管理学 | ||
国际关系学院 | 国际关系系 | 政治学类(含国际政治、外交学) | 文、理 | 国际政治 | 法学 |
侨务与外交系 | 外交学 | 法学 | |||
经济学院 | 金融系 | 经济学类(含金融学、经济学、财政学、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 | 文、理 | 金融学 | 经济学 |
金融工程 | 经济学 | ||||
保险学 | 经济学 | ||||
财政系 | 文、理 | 财政学 | 经济学 | ||
税收学 | 经济学 | ||||
国际经济与贸易系 | 文、理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
文、理 | 国际商务 | 管理学 | |||
经济学系 | 文、理 | 经济学 | 经济学 | ||
统计系 | 理工 | 统计学 | 理学 | ||
经济统计学 | 经济学 | ||||
管理学院 | 会计学系 | 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管理科学、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 文、理 | 会计学 | 管理学 |
企业管理系 | 文、理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
财务学系 | 文、理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
市场学系 | 文、理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
旅游与酒店管理系 | 文、理 | 旅游管理 | 管理学 | ||
文、理 | 酒店管理 | 管理学 | |||
管理科学系 | 文、理 | 管理科学 | 管理学 | ||
文、理 | 电子商务 | 管理学 | |||
数学科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系 |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 理工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学 |
概率与数理统计系 | 统计学 | 理学 | |||
信息与计算数学系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理学 |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物理学系 | 物理学类(含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天文学) | 理工 | 物理学 | 理学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工学 | ||||
天文学系 | 天文学 | 理学 | |||
电子科学系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
航空航天学院 | 机电工程系 | 航空航天类(含机械类、电气类、仪器类、航空类、自动化) | 理工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
航空系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
自动化系 | 自动化 |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系 | 化学类(含化学、化学生物学) | 理工 | 化学 | 理学 |
化学生物学系 | 化学生物学 | 理学 | |||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系 | 化学工程与工艺(含生物工程) | 理工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工学 | |
生物工程 | 工学 | ||||
材料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 材料类 | 理工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工学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学系 |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 理工 | 生物科学 | 理学 |
生物化学与生物技术系 | 生物技术 | ||||
农业生物技术系 | |||||
生物医学科学系 | |||||
海洋与地球学院 | 海洋化学与地球化学系 | 海洋科学类(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 | 理工 | 海洋科学 | 理学 |
物理海洋学系 | |||||
海洋生物科学与技术系 | 海洋技术 | ||||
海洋科学 | |||||
应用海洋物理与工程系 | 海洋技术 | ||||
环境与生态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生态学、环境生态工程) | 理工 | 环境科学 | 理学 |
生态科学与工程系 | 生态学 | 理学 | |||
环境生态工程 | 工学 | ||||
能源学院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理工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工学 |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系 |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智能科学与技术系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
通信工程系 | 电子信息类(含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理工 | 通信工程 | 工学 | |
电子工程系 | 电子信息工程 | 工学 |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工学 | ||||
软件学院 | 软件工程系 | 软件工程(含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 | 理工 | 软件工程 | 工学 |
数字媒体工程系 | 数字媒体技术 | 工学 | |||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 建筑系 | 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四年制)) | 理工 | ★建筑学 | 建筑学 |
城市规划系 | ★城乡规划 | 工学 | |||
土木工程系 | 土木工程 | 工学 | |||
医学院 | 临床医学系 | 临床医学 | 理工 | ★临床医学 | 医学 |
中医学系 | 中医学 | ★中医学 | 医学 | ||
护理学系 | 护理学 | 护理学 | 理学 | ||
公共卫生学院 | 预防医学系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含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 | 理工 | ★预防医学 | 医学 |
医学检验技术 | 理学 | ||||
药学院 | 药学系 | 药学 | 理工 | 药学(靶点药物与药理学方向) | 理学 |
药学(药物化学与信息学方向) | 理学 | ||||
药学(药物制剂与工程学方向) | 理学 | ||||
艺术学院 | 音乐系 | 音乐表演 | 艺术类 | 音乐表演 | 艺术学 |
美术系 | 绘画专业(含中国画、油画、漆画、雕塑方向) | 绘画专业(含中国画、油画、漆画、雕塑方向) | 艺术学 | ||
设计系 |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含多媒体方向、动画方向)) | 艺术类 |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 艺术学 | |
艺术类 | 环境设计专业 | 艺术学 | |||
艺术类 |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含多媒体方向、动画方向) | 艺术学 | |||
注:1. 学校按大类招收的学生,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先按大类培养,共同学习“学科通修课程”,二、三年级按照《厦门大学大类招生的学生选择专业暂行办法》确定专业(或方向)。2.带“★”号标志的专业为五年制,其余为四年制。 |
四、录取
我校根据联招办组织安排,于7月开始录取工作,实行网上录取。我校在第一批本科和第一批预科录取,在联招办划定的低录取控制线之上根据生源情况、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各专业要求等,择优录取新生。
被录取就读预科的学生经过一年学习并经学校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五、学费
被录取的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学生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大陆)学生一致。
1.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文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除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外)、能源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所属各专业每人每学年5460元;
2.航空航天学院按航空航天类进行招生,学生入学后在专业分流前每人每学年5460元;专业分流后到机电工程系、仪器与电气系和自动化系各专业学生每人每学年5460元,专业分流到动力工程系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飞行器系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学生每人每学年6760元;
3.艺术学院各专业每人每学年9360元;
4.软件学院和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一、二年级每人每学年5460元,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人每学分400元,每学年约为40学分;
六、住宿
学校安排校内住宿,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 1000-1200元, 4-6人 /间。我校将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七、奖学金
学生入学后可申请教育部、福建省、“宝钢教育基金会”等面向台港澳学生设立的奖学金以及校内其他各类奖学金。
八、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九、管理及毕业
1.被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统一管理,学生可免修军训及政治理论课等课程。
2.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3.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十、联系方式
1.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全校国内外各类招生)
电话: +86(0)592-2188888/2187199传真: +86(0)592-2180256
网址:http://zs.***.cnE-mail:zs@***.cn
2.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
电话: +86(0)20-89338633
网址:http://www.***.cn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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