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院校由本考试类相关院校推选产生,具有相关专业优势,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本考试类的考生报考、缴费、命题、组考、评卷、成绩公布与复核以及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等工作。各考试类牵头院校、联考政策及实施方案如下:
联考政策 |
会考成绩A |
会考成绩B |
会考成绩C |
会考成绩D |
缺考 |
牵头院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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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分 |
90分 |
70分 |
50分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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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须在打印准考证时选择是否使用学考成绩,可以选择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也可以选择参加文化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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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分 |
90分 |
70分 |
50分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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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在网上缴费时,选择“不使用学考成绩”项的,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未参加,则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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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分 |
90分 |
70分 |
50分 |
0分 |
、、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考生,可选择使用现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代替(所缺科目成绩为零),也可选择参加文化素质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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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分 |
90分 |
70分 |
50分 |
0分 |
、 |
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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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
110分 |
100分 |
90分 |
0分 |
、、 |
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须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选择“是否使用学考成绩”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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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分 |
90分 |
70分 |
50分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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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文化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进行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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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分 |
90分 |
70分 |
50分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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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一张综合试卷的形式,其中任何一科无学考成绩的考生均须参加以上三科的文化素质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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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分 |
90分 |
70分 |
50分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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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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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分 |
90分 |
70分 |
50分 |
0分 |
、 |
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考生须在打印准考证时选择“使用学考成绩”项),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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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分 |
90分 |
70分 |
50分 |
0分 |
、 |
如考生有一科或两科没有学考成绩的可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考试成绩作为终成绩计入总分,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