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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中医药大学招收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章程

  2017年03月14日15:43  上海中医药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17年招收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章程

一、报名事项

(一)报名资格

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地区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地区考生。

3.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医药学类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2)或获得相当于内地医药学类大专学历后经三年以上工作时间(从同等学力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1日)可按同等学力报考,同等学力者初试合格,复试时须加试二门本科主干课程;

4.身体健康,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的体检要求;

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方式学习。

(三)报名办法及程序

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5)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2.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现场确认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1404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基理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

考生按照个人意愿就近选择四个报考点的其中一个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要求参见各报考点通知或公告。

(2)现场确认时间:考生须在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报名材料: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有效身份证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以上材料请准备原件及副本以便报考点核查。

(4)报考费: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二、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网上报名填报时请选择报考学院专业导师(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17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通过学院联系方式与拟报考导师联系交流)联系方式请务必同时留内地联系方式。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 初试科目:共三门。考试时间各为3小时。

1.外国语:英语(代码1001)或日语(代码1002)任选一门,满分值为100分。

2.综合卷:满分为150分。综合卷名称及考试科目如下:

(1)中医综合(代码2001):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

(2)中药综合(代码2003):中药学、中药药剂学、有机化学。

3.专业基础卷:满分为150分。专业基础卷考试科目如下:

(1)中医学类专业:中医基础理论(代码3001);

(2)药学类专业:中药学(代码3003)。

(二)复试科目:初试合格者参加复试。复试科目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17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初试时间:201748-9日,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四)复试时间及要求:20175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初试合格者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主要有专业课、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等。复试一般以笔试加面试形式进行。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复试条例”。复试合格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复试体检。

复试所需提交材料(请带好原件以便核验):

1.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交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副本,台湾考生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副本);

2.学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新生入学时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同时提交认证报告副本。

3.专家推荐书原件2份;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盖教务部门公章)。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初试、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76月中旬由学校函寄给考生本人。

五、学制

学制三年,长可延至五年。

六、学费及奖学金

(一)学费

培养方式

培养类型

学科性质

收费(元/学年)

全日制

学术学位

基础学科

6500

一般学科

8000

 

 

 

附注:

1、基础学科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医临床基础、中医伦理学。

2、一般学科包括: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康复、中药学、中医外语、中医工程、药剂学、生药学、药理学。

(二)奖学金

入学后可申请相关奖学金。奖学金申请要求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港澳侨学生(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及“上海中医药大学港澳侨台湾学生(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七、入学报到

新生于9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由学校组织进行身体复查和综合复查,如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合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授予医学学位(硕士)或理学学位(硕士)。

九、联系方式

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网页及导师网查询相关招生信息。

单位代码:10268

联系部门: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楼202室

邮政编码:201203;电话(传真):021-51322530

网址

导师网网址:lib.***.cn/daoshi/

 

附件: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161115

 

 


原标题:2017年上海中医药大学招收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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