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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2017年06月20日18:08  石河子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石河子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石河子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研发[2017]10号)文件要求及石河子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要求及各专业招生指标进行公布。

一、录取工作方案

(一)初试及复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初试成绩包括初试考试3门科目的成绩,满分300分。复试成绩由考生的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构成,满分100分。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复试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按一定比例计入考生的总成绩。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二)录取规则

1.根据不同学科、专业,分别确定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

2.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复试成绩、政治理论及加试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录取前将进行报考博士研究生资格复查,资格不符或不能按期提交材料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录取名单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公示。

二、初试成绩基本分数线要求:

根据初试成绩实际情况,按照学科门类不同,分别划线

1.工学   英语不低于36分,业务课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150分。

2.农学   英语不低于36分,业务课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145分。

3.管理学 英语不低于36分,业务课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155分。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7年5月16日


原标题:2017年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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