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的考生。
2.符合2017年上海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随迁子女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3.部分外省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并有良好的团结协作能力。
2.发育正常,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3.现代音乐表演方向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4.热爱现代流行音乐,有一定的声乐、器乐(钢琴、小提琴、吉它、贝斯、鼓、双排键等)学习基础,音准、节奏感良好。
5.普通话会话能力好。
三、报名要求
学校招生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将接到学校报名确认电话,初试时需携带有关材料。
1.报名网址: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2017年4月28日
3.报名咨询电话:65638343
4.初试交验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报名照2张。
(2)《2017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或《2017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或加盖就读初中学校印章的《初中毕业班学生登记表》(含初三第一学期成绩、评语等内容)1份。
(3)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页上)1份。
(4)考生相关考级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区/地级以上)。
*复印材料统一复印在A4纸上,按上述序号排列装订。
5.专业考试时间:
2017年4月29-30日 8:30-16:00
6.参加复试的学生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测试。
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相当于初三第一学期程度)
测试时间:2017年4月29-30日
7.现场报名及考试地点:上海市现代音乐职业学校(本溪路118号);
交通:公交6、8、90、103、115、70、14、220、538、870、871、716、522、975、大桥三线、大桥四线、地铁8号线等。
8.学校专业考试采用面试形式,不受理录音录像审听。
9.乐器一律由考生自备(钢琴、电子鼓除外)。
* 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因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考生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概不退还。
四、专业考试内容
学校对考生的形象气质、艺术技能(声乐、表演、形体、语言等)专业素养进行考查。
(一)考试:
1.演唱或器乐演奏:自备两首歌曲;自备器乐作品两首。
2.练耳:听辨音高、模唱旋律,模打节奏、旋律创编。
3.形体协调性测试。
4.朗诵:自选小说、散文、诗歌或寓言一篇。
5.其他个人才艺展示表演。
(二)考场要求:
1.男女考生一律不得化妆、不戴美瞳。
2.才艺展示中表演舞蹈的考生必须自备服装。
3.考生自备无原唱伴奏带(U盘,文件格式为CD或MP3)。
五、文化考试
1.专业复试通过后,上海考生需参加2017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随迁子女参加6月中旬报名区县招办安排的全市统一招生文化考试<语数外>)。
2.专业复试通过后,外省市考生需参加户口所在地的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
六、录取办法
1.专业复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两倍左右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2.上海考生(含随迁子女)在上海市中招办划定的低中职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3.外省市考生以专业复试成绩加文化测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4.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外省市初三应届毕业生,文化考试成绩须经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招生办盖章认可,经上海市中招办同意,方能办理录取手续。
七、学费及奖学金
1.新生入学,需交学费。每学年学费按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标准为4600元。(享受免费教育的学生按相关标准减、免学费)。住宿费每学年440元,书费等按规定另行缴纳。
2.所有就读本校的非毕业年级学生(非享受减免对象)均享有每月100元的国家助学金,每年发放10个月,共计1000元。
3.学校根据沪教委财[2015]115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减免学费及书簿费,并发放国家助学金。
享受对象:在籍在沪就读的城镇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孤儿、农村家庭学生、海岛(崇明岛、长沙岛、横沙岛)家庭学生以及本市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
免费内容和标准:
(1)免部分学费(2600元/年)。
(2)免书簿费。
(3)发放国家助学金。非毕业年级学生,每人每月享有200元助学金,全年发放10个月,共计2000元。
4.对家庭确有经济困难但又不符合减免对象申请条件的学生,学校根据困难程度给予一定的帮困助学金。
5.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每学期从品德操行、专业、文化等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对品学兼优的学生颁发奖学金。
八、相关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的旅费、食宿一律自理。
2.在招生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果已被录取,则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3.学生需住读,由其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与学校签订住宿协议。
4.学校文化课程学习统一使用上海市高中统编教材教学。外省市学生毕业后需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不可参加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5.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报考国外艺术类高等院校。
6.应届毕业生可自主择业或由学校推荐就业。
7.本简章解释权归上海市现代音乐职业学校。
原标题:2017年上海市现代音乐职业学校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