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自立自强,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开展2017年智瑾奖助学金、徐国炯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评审工作按照《上海杉达学院智瑾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上海杉达学院徐国炯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执行。
二、评审项目与条件
(一)智瑾奖助学金
1.参评范围:通过我校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二年级及以上困难学生,困难等级为特殊困难。
2.评选名额:全校15个名额。
3.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办事的公正性,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2)诚信做人,勤奋学习、努力养成自己的行为不妨碍社会、环境和他人的良好习惯,品学兼优;
(3)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关心他人、遵纪守法、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4)品学兼优,上学年内没有不及格课程;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4.奖励办法
(1)学校颁发“上海杉达学院2017年度智瑾奖助学金”获奖证书并记入学生档案;
(2)向获助学生发放8000元奖助学金。
(二)徐国炯奖助学金
1.通过我校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二年级及以上困难学生,困难等级为特殊困难或者特别困难。
2.奖项类别与评选名额:设一等奖、二等奖,全校合计20个名额。
3.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办事的公正性,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2)诚信做人,勤奋学习、努力养成自己的行为不妨碍社会、环境和他人的良好习惯;
(3)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关心他人、遵纪守法,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5)学习成绩较好,上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其各科成绩均在本专业的平均绩点之上。
4、奖励办法:
(1)颁发“上海杉达学院2017年度徐国炯奖助学金”获奖证书并记入学生档案;
(2)一等奖奖励金额为4000元,二等奖奖励金额为2000元。
三、时间节点
1.各学院、班级根据《上海杉达学院智瑾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上海杉达学院徐国炯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做好智瑾奖助学金与徐国炯奖助学金的宣传工作(2017年11月3日前);
2.学生本人提交申请书,填写《上海杉达学院校内奖助学金申请表》,并准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的整套材料复印件,将上述表格与材料交至辅导员,由班级评审小组进行评定(2017年11月10日前);
3.辅导员将评定完成的表格交至各学院,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进行院评,并将名单汇总报至校学生资助中心(2017年11月17日前)。
4.校学生资助中心对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017年11月26日前)。
四、注意事项
1.申请学生应办理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手续;
2.学年内有不及格课程、有违纪违规的学生,不得申请智瑾奖助学金和徐国炯奖助学金;
3.智瑾奖助学金与徐国炯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4.获得智瑾奖、助学金和徐国炯奖、助学金的学生,须参加每周10—12小时的校内公益劳动、服务工作(具体参照获智瑾奖助学金学生应遵守的规范)。
上海杉达学院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