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
考生类别 | 科 类 | 统考科目 | 校测科目 | 分 值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 艺术类 | 无 | 素描、色彩 | 素描100分、 色彩100分 | 非艺术类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无 | 职业适应性测试300分 | 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 艺术类 | 入学测试 | 素描、色彩 | 入学测试150分;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 非艺术类 | 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 | 无 | 入学测试150分;素质技能测试100分 |
2.成绩计算
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科技、地理、生命科学、思想政治、历史、物理、化学)折算成绩办法为:每门科目合格为100分,不合格为50分;
●非艺术类考生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政策加分,满分为1000分;
●艺术类考生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素描+色彩)×3+政策加分,满分为1300分。
②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非艺术类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政策加分,满分为250分;
●艺术类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描成绩+色彩成绩+政策加分,满分为350分。
政策加分项按照2017年市教委文件规定执行。
3.录取规则
●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三校生、往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分别划定艺术类、非艺术类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再按专业、总分顺序录取。
●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方向)、风景园林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工程设计方向)、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7个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线上生源不足,可对第一志愿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降分录取,录满为止。但降分幅度控制在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10%以内;
●同分情况下的录取办法为: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非艺术类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艺术类比较素描成绩;
三校生、往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比较入学测试成绩;
●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我院接受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艺术类专业须有我校艺术专业校考成绩。录取办法如下(无面试形式):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非艺术类应届高中生按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同分时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艺术类应届高中生按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录取。同分时,依次比较思想政治、信息科技、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历史、地理折算成绩;
三校生、往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按入学测试成绩录取。
4.免笔试、经面试录取条件
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可免笔试、经面试录取:
●高中阶段(含高中及三校,下同)获得区县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二等奖学金(含)以上者;
●获得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含)以上者;
●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二等奖及以上者;
●获得国家卫计委认可的“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成绩合格证明”者;
●获得国家财政部认可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或全国英语医护水平考试(METS)三级证书者;
●报考健身指导与管理(健身教练方向)、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方向)、风景园林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工程设计方向)、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8个专业的应届高中生中,其七门科目全合格,且参加学校创新实验项目者(以上海市高中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相关内容为依据);
●七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且2017年春季高考总成绩达本科资格线70%以上者;
●第一志愿报考艺术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且参加2017年秋季美术与设计学类市统考,专业总成绩达本科资格线75%以上者;
●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三级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证书对口者。
●获得两张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四级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其中一张证书对口者。
●声乐、器乐或舞蹈考级十级(含)或高级以上证书者;
●高中阶段获得田径、球类、游泳、武术、体操、健美或健美操(对口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项目国家三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高中阶段在市级运动会锦标赛中获得田径、球类、游泳、武术、健美(对口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项目个人前八名或集体前三名、个人或集体二等奖以上者。
说明:
①符合以上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须于2017年3月6日9:00-14:00将相关证书或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面试申请表(我校官网可下载)等材料交本校(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408号 招生办公室)审核,过时不予受理;
②初审合格者须于2017年3月11日参加本校组织的面试,详见面试通知单;
③各专业免笔试、经面试录取人数多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50%;
④符合以上免笔试条件并经面试被预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本校网站公示,无异议者方可正式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