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 学院设“品学兼优综合奖”,有一等、二等、三等及单项奖。 港澳知名人士及爱国侨胞唐翔千先生设立各类奖、助学金。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黄浦分会慈善资助奖学金。 为了帮助中西部地区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了下列政策: 1.对中西部地区每位学生:报到时(即入校第一学年)学校提供入学奖学金1000元/生。 2.对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报到时持当地相关部门证明,经审核,入学后统一发放帮困助学金1000元/生;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对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学生,在第二、三学年给予1000元/生的学院励志奖学金。 3. 中西部地区学生还可同时享受国家和学校提供的各类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资助政策, 中西部地区指:安徽、江西、湖北、河南、山西、湖南、甘肃、广西、贵州、四川、宁夏、云南、内蒙古、新疆 上述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