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要求:考生须达到上海市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考试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二门技能课考试有效成绩。 二、录取原则: 1、根据本科和高职计划,按五门课(三门文化课和二门技能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划定本科和高职录取资格线。达到资格线的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即按考生五门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专业填报顺序录取专业,如填报的专业依次均无法录取,而本人愿意调剂,则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中,不填愿意调剂或明确不愿意调剂者,均予以退档。 2、对本科和高职兼报的考生,按先本科,后高职的录取办法,若考分未达到本科录取资格线,其所填报的高职专业,在高职录取时与单报高职的考生一样视为第一志愿。 3、本科仅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职(专科)的考生,在专业缺额计划内,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三门文化课总分录取。 4、本科、高职在录取时遇到同分情况,则依次按数学、机械基础、英语、语文成绩的顺序,分高者优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