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概况
一、招生计划
2017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受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在上海市、山东省、广东省、河南省、辽宁省招收和培养飞行技术专业考生170名;毕业后服从公司统一分配,从事飞行员工作。实际招生计划以4月份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二、招收对象
1、2017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男性,文理兼收,高考语种为英语。
2、高中毕业生年龄在十六至二十周岁之间(1997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三、招收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忠诚老实、成绩优良,有志于为民用航空飞行事业服务。
2、身体条件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考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2007]37号)。部分参考标准:身高范围170厘米至185厘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3。
3、背景调查符合东航招收空勤学生的有关规定。
4、符合中国民用航空招收飞行考生的其他要求。
四、招生流程:
1、考生到各地区指定地点报名、初检。(初检不收任何费用)
2、登陆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121.43.111.199,注册并填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飞志愿。
3、参加民航局规定的正式体检、心理健康评定。(正式体检规定项目费用由学校承担,复查加做项目费用自理)
4、进行政治背景调查。
5、参加高考后体格复查。
6、填报高考志愿。
7、以上任意环节不合格者即被淘汰。
五、初检安排及要求:
1、前来报名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黑色水笔。(以上证件须原件)
2、招飞报名和初检工作将于2016年10月开始,具体通知和招飞信息请关注我校招生网(http://)。
六、联系方式:
招飞办咨询电话:021-62750183 2017工程大招飞QQ群: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50号教学楼128室
邮编:200336
原标题:2017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