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如符合下列条件,可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申请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如面试合格,可免笔试,直接按报考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一)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技校)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称号者。
(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三)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四)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组织的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免笔试录取的比例不超过总计划的30%。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带好相关证明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面试申请表》,学院将于3月21日组织面试。
(详情请查阅《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依法自主招生简章》)
原标题:2017年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免笔试录取条件和申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