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促进我校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现决定开展2016年度(1-12月)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考核,并检查2017年度(1-5月)贷款工作中期进展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处组建考核检查小组,组员由学生处和2016年度贷款结清率达到100%的学院代表组成。
2、学院自评。各学院对照《韶关学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韶学院〔2015〕156号)进行自评,并撰写1500字左右的自评报告(格式:1500字左右,标题二号字黑体,正文四号仿宋,A4纸双面打印),填报自评分。各学院和助学中心向考核检查小组推荐1名先进个人人选。(5月10日前)
3、现场考察。考核检查小组到2016年度贷款结清率未达到100%的二级学院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助学贷款组织领导、资料档案、毕业生还款承诺、逾期贷款催收、贷款提前结清等情况。(5月20日前)
4、集中交流培训。学生处组织助学贷款交流和培训,负责贷款工作辅导员使用助学贷款专用手提电脑,进行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系统现场操作,介绍本学院助学贷款工作情况(限时5分钟),考核小组提问评分;学生处助学中心进行助学贷款业务培训。(5月30日前)
5、学校将于2016年9月召开专门会议,对 2016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学生处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