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
(学校代码:T400052、400052)
招生简章
根据2017年北京市关于做好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探索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新路径和优质高效育人的教育发展新模式,构建人才培养“立交桥”,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学校初中为起点的护理招生分为两个层次,即“3+3+2”护理本科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和“3+3” 护理专业中高职衔接,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此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1.“3+3+2”护理本科贯通培养项目招生计划70人,分区计划招生,男女不限。
护理本科招生分配计划如下
2.“3+3” 护理专业中高职衔接招生计划为230人,全市招生不分区,男女不限。
二、报名、加试与录取
(一)“3+3+2”护理贯通本科班
1.报名条件:
(1)具有中考升学资格的本市正式户籍考生;
(2)中考总成绩在460分(含460分)以上。
2.加试(面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加试。
(1)时间:7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7月4日上午8:00--11:30
(2)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07号)
(3)内容:
①资格审查:考生中考成绩、准考证和体检表(原件)。
②面试项目:语言能力、仪容仪表与身体协调性测试。
③面试结果:测试成绩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3.录取原则:符合报名条件且加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各区县分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提供的生源,采取网上录取。
(二)“3+3” 护理专业中高职衔接
具有中考升学资格的本市正式户籍考生和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政策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不需加试(面试),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提供的生源,采取网上录取。
三、体检要求
学校在执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前提下,从护理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护理贯通班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
(一)对考生视力的要求:眼睛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二)对考生听力的要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三)无嗅觉迟钝、口吃;
(四)肝功能正常;
(五)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明确提出,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本专业,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
(六)身高要求在1.55米(含1.55米)以上;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心理健康;
四、培养期间费用及资助政策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
1.学费:前三年为2000元/年,符合北京市教委规定免费条件的考生,前三年免费;高职阶段为7500元/年;本科阶段为6000元/年。
2.住宿费:每学年650-1200元。
以上费用标准以2017年北京市教委审核结果为准。
(二)学校为困难生提供资助途径主要有:前三年(中职阶段)可享有国家助学金补助;高职和本科阶段有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途径。
五、毕业
1至3年执行中等专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完成3年学习任务,成绩合格者取得普通中等专业教育毕业证书;4至6年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成绩合格者取得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完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通过专升本转段考试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完成7-8学年学习任务成绩合格者,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层次(专升本)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六、咨询方式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10)83609985;(010)8360997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周六、日 上午9:00-下午15:00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终解释权归属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