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导师、统招毕业研究生:
为了做好2017年硕士、博士毕业论文评审及论文答辩工作,按时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提交、盲审、毕业答辩、学位授予及证书颁发、派遣和档案移交等工作,研究生学院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现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毕业时间
我校研究生毕业日期为2016年7月1日。学位授予、证书颁发、派遣和档案移交等工作,届时请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
二、论文提交
(一)论文要求
详见《河北医科大学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论文撰写要求》。
(二)论文提交程序、相关材料及注意事项
1
、提交电子版论文并进行相似性检测
(1)提交时间
统招硕士研究生(含七年制):2016年3月18日-26日。
统招博士研究生:2016年4月10日-14日。
(2)申请办法:
① 登录系统
在IE地址栏输入网址:
,登录到研究生学院学位论文检测系统(系统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早8:00)。
② 注册
进入登录界面后,首先点击右下角的“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在注册界面中按提示输入学生证号,点击下方的“确定”按钮进行信息验证。根据提示验证本人信息,并设置登录密码(请牢记登录密码),点击下方的“注册”按钮完成注册。点击“返回”按钮返回到登录界面。
③ 论文检测
Ⅰ 在登录界面按要求输入用户名(学生证号)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
Ⅱ 登录系统后,首先点击界面上侧工具栏中的“基本信息”,按照要求进行个人信息维护,否则将无法论文检测。维护好个人信息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按钮进行保存。
Ⅲ 基本信息维护完成后,点击工具栏中的“检测论文”按钮进行论文检测。认真阅读页面上的相关要求后,再进行论文上传等待检测。请等待检测的同学2-3个工作日后再登录此页面进行论文检测结果的查看。
Ⅳ 请同学们务必按照检测流程进行论文检测,学位论文在规定时期内未进行相似性检测者,按规定不能提交答辩申请。
Ⅴ
每个研究生提交电子版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的次数不得多于2次。对有争议的论文由专家组进行评价鉴定,提出意见。研究生修改后再次提交、检测,结果仍达不到标准者,将延期至下一年度提交论文。
2
、纸质版学位论文格式审查
全体硕士、博士研究生应严格按照《河北医科大学博士/硕士科学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撰写要求》格式排版,
查重通过
后,将
单面打印、非校装
的纸质版毕业论文,分别于2017年3月31日和4月17日前交至所在二级学院进行格式审查(具体安排以各二级学院通知为准)。
非盲审、格式审核通过者方可按要求印刷、胶装论文,进行外审、答辩等毕业工作。学位论文数量及各要求见《河北医科大学博士/硕士科学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撰写要求》。
研究生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博士及硕士科学学位研究生的实验记录本进行随机审查,提交查重的电子版论文与实验记录本内容差距较大者,延期至下一年度提交。
三、论文评审
(一)论文评审专家的要求
统招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需聘请不少于两名校外专家(非本校、非学位申请人所在单位人员,以下同)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应职称的专家进行评审。
(二)关于双隐名评审
1
、双隐名评审范围
全部博士研究生、随机抽取部分统招硕士研究生的论文。
2
、双隐名评审论文的抽取办法
研究生学院按论文数量40%的比例,组织统招硕士研究生进行论文随机抽取。统招硕士论文抽取时间定于3月27日上午10:00,地点在研究生九教室(主楼三层),参加抽取人员为应届研究生。抽取号码内容及论文提交时间可关注研究生学院主页通知。
3
、参加双隐名评审的人员,应向研究生学院提交按要求格式排版、单面打印的论文1份。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分别于4月7日、4月21日下午17:00前提交,以免影响盲审工作的进展。
四、论文答辩
(一)论文答辩的组织
论文答辩工作由导师所在单位组织。
(二)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均为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副高以上职称
的硕士生导师,其中河北医科大学直属单位本专业硕士生导师不得少于2人,设答辩委员会主席1人;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5名正高职专家,其中外校博士生导师不得少于2人,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外校博导资格的同行专家担任。
论文评议人可以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秘书可在答辩委员会中指定。非答辩委员会成员担任秘书时不参加投票。
(三)公开答辩
1
、公开答辩的范围
研究生学院将随机抽取部分论文进行公开答辩。由研究生学院随机从2017届硕士研究生中抽取1%论文,论文抽取时间、地点同双隐名评审论文的抽取。
2
、答辩组织
研究生学院组织答辩,答辩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具体请密切关注研究生学院主页。
3
、为保证学术自由,防止非共知学术观点受到不公正待遇,确保培养质量,对双隐名评议有明显学术争议的论文,由研究生学院组织公开答辩。
五、组织工作
1
、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按照各项程序进行。由于对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和对学位论文要求的不同,导师进行答辩组织工作中,应要求答辩学生于论文宣读前声明是何种学位类型,以便答辩委专家据相应要求进行评审。
申请答辩者需提前一周提交《答辩申请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核及答辩事宜,由各相关二级学院审定,审定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答辩时间要求:论文宣读20~25分钟,质疑15~20分钟;博士研究生答辩时间要求:论文宣读40~50分钟,质疑30~40分钟。
凡违反答辩有关规定者,答辩无效。请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
2
、论文答辩须在6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答辩者,本年度不再授予学位。
3
、答辩后论文修改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答辩人员应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对论文认真修改,修改后经导师审核合格并签字后于6月5日前将修改无误的纸质论文(
含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承诺书及独创性声明等;如“附图”需彩打的,彩图部分需单面打印,论文右侧页码应始终为单数
)和《河北医科大学答辩后修改学位论文提交审批表》一并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以备上报和存档。终电子版论文提交方式届时会在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中通告。
答辩后论文修改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之一,所提交的修改后论文将接受国家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
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随机抽检。请各位研究生导师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并承担相应责任。
4 、
研究生毕业答辩后,应按要求及时向所在二级学院主管部门提交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
二级学院研究生主管部门应审查并按学号顺序汇总材料,并统一提交至研究生学院,
以便为研究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各二级学院应
于6月15日前统一报送研究生学院。
提交材料包括:
终纸质版论文(
2
份,每份应含知识产权承诺书,可为复印件)
开题报告书(
2
份);
专业学位研究生轮转手册(
2
本,封皮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博士及学术型硕士无此表);
研究生论文工作情况表(
1
份);
答辩申请书(
2
份);
论文评议表(
2
份,参加双隐名评审的博士及统招硕士无此表);
答辩表决票;
答辩后修改学位论文提交审批表(1份)
研究生情况一览表(
1
份);
学位申请登记表(
2
份);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2
份);
授予学位登记表(输机表)(
1
份);
注:以上材料均需存档备案,请提交原版或打印版材料,不可提交复印件,以免无法存档。
博士研究生需于答辩前将申请学位的
SCI
文章及情报所开具的检索报告一并提交至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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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
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关于申请博士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
为保障毕业前各项工作如期进行,请各位导师和2017届毕业研究生严格按照相关时间节点完成工作。
研究生学院